“竟然還有人居住在井底下!”有市民看到一個老太太把井蓋打開進入了下水道,慌忙跑上去想幫忙并且報警,走近一看,下水道里有燈光和孩子的笑聲,還有床被子……住在北京朝陽區(qū)麗都花園路井底下的,遠不止他們。鄰井的男子說,“三個孩子上學得花不少錢,家里沒有其他生活來源,妻子負責在家看孩子,我出來打打工,房租太貴,至少一個月也得300元,我在這里已經(jīng)住了近20年。”(12月5日《北京晨報》)
4平方米的井下是如何住下一家人的,又是如何堅持了20年的?他們在黑暗的井底下,是如何頑強生存的?可能是我們無從想象的,為什么這么多年都沒有人發(fā)現(xiàn)他們呢?城市日益繁華,街道日益寬敞,在城市的水泥森林里,他們的存在意味著什么呢?
如今,他們進入輿論關(guān)注的視野,他們的命運將迎來什么樣的改變?根據(jù)目前的報道,他們被安置在臨時住所,既然是臨時,自然還要面臨一個何去何從的問題,他們還能回到井下嗎?顯然是已經(jīng)不可能了,姑且不說他們的井下生活可能對公共設(shè)施造成潛在危險,單就他們的出現(xiàn)給市容市貌造成的“非正面影響”,要回到井下是不可能了。這就如此前那些天橋下的流浪者,一經(jīng)媒體曝光后,便讓迅猛“生長”的水泥錐,堵住了安身之處。
接下來,他們可能面臨兩種選擇,一是被送往救助中心,然后被遣送回家;二是被幸運地安置到“溫暖”的住處。如果是前者,對井下居住者算是福音嗎?顯然也不算,他們不是城市流浪者,也不是精神異常的意外走失者,他們雖然處境艱難,但是顯然是揣著一個城市夢而來的,有為孩子的教育而來,有為更好的生存而來。如果就這樣把他們遣送回家,他們勇敢地進入城市的意義又何在呢?如果不是因為對城市有更好的期望,他們還至于舍棄家鄉(xiāng),蝸居井下呢?
他們有沒有可能住進安置的溫暖住處呢?在媒體的強烈關(guān)注下,城市管理者基于人道關(guān)懷向弱勢者提供意想不到的關(guān)懷,這并非沒有先例,如此前“自鋸病腿”的河北農(nóng)民,在輿論的關(guān)注下,各種意想不到的“關(guān)懷”洶涌而來,以至于后來他形成了對媒體的依賴,生怕丟失了媒體的關(guān)注。如果他們住進了溫暖的安置處,比如安置房,這首先當然是值得高興的事情,但是如果他們可以,那么多類似于他們的弱勢者是不是也要被悲情地發(fā)現(xiàn),然后被溫暖地安置呢?這是我們在文明社會中希望見到的嗎?
對城市中的弱勢者而言,尋求可能的庇護,應該是他們在實現(xiàn)城市夢的過程中可選擇的路徑依賴。然而,這種境況的實現(xiàn),肯定不能完全仰仗于媒體的關(guān)注和輿論的熱議,而需要社會管理者勾勒出穩(wěn)定而可靠的社會保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