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農村的老齡化程度高于城鎮,農村老人的貧困發生率也是城鎮的3倍以上。”中央國家機關青聯常委、中央農村調研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丁智勇告訴記者。在丁智勇2011年對哈爾濱市12個縣鄉的調研中,60歲以上農村“空巢老人”的比例,已超過50%,60.8%的農村老人在為基本生活來源擔心。(《中國青年報》11月13日)
這些天,有關養老的話題非常之熱:雙軌制的糾結、延遲退休的爭議、二胎制度的聯想……然而,有關農村養老的思考,仍在不知名的角落被遺忘。最近的消息,是說中央財政下撥中央專項彩票公益金10億元,主要用于補助各地農村幸福院設施修繕和設備用品配備。
“六成農村老人為基本生活來源擔憂”,這說明農村養老不僅是基礎設施建設的問題,更重要的是從可持續性投入上緩解農村老人的后顧之憂。目前我國農村老年人口約有1.2億,占全國老年人口的65%;因子女長期離家而缺人照料的留守農村老人達5000萬,占農村老年人口的42%。去年5月,有學者引用全國老齡委辦公室數據表示,我國城鎮老人的人均收入,是農村老人的4.7倍;在全國約1010萬城鄉貧困老年人中,農村就占860萬,農村老人的貧困發生率是城鎮的3倍以上。這說明:一是農村老人特別是留守老人數量龐大,二是這些農村老人經濟狀況確實堪憂。
他們年事已高、勞作困難,或許已經等不及戶籍制度的改革。他們面臨的養老困境,主要在三個層面:一是土地無可依賴。隨著工業化、城鎮化的推進,“土地養老”模式已難以為繼。目前我國完全失去土地或部分失去土地的農民達5000萬人,預計到2030年,這一數字將超過7800萬。依靠土地有償流轉而養老送終的夢想,其難度之大可想而知。
二是子女難以依賴。盡管《老年人權益保障法》明確規定“老年人養老以居家為基礎”,但面對城鄉二元結構的現狀,年輕勞動力巨量流出已是不爭的事實,當年輕的子女們終于“葉落歸根”,今天這些亟待贍養的老人,恐怕也早已不在人世。
三是社保杯水車薪。新農保將基礎養老金定為每人每月55元,盡管多繳多得,但對于社保意識不強的農村老人來說,彈性交保制度基本很難起到多大作用。中國人民大學老年學研究所發布的調研報告顯示,2010年,農村能夠依靠養老金作為主要收入來源的老年人,僅為4.6%。
當此背景之下,如果公共財政不及時出手,農村養老方面的基礎設施和補給制度,恐怕都會面臨比城市居民養老更嚴峻的困境。好在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了城鄉一體化目標,強調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利,更提出要“關心群眾特別是困難群眾生活”。當下,最重要的是做好兩件事:一是讓農村養老議題與城市養老話題一樣入得了頂層設計的法眼,賦予農村民眾發表養老意見與建議對等的話語權;二是財政預算及早著眼、及時傾斜,不能把所有責任與包袱都丟給看起來很靠譜的“居家養老”。農村養老,也得關注公平與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