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化網訊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城市化委員會專家委員、中國社會科學院農村發展研究所宏觀室主任黨國英在接受人民網記者專訪時稱:公報透露出新一屆中央領導集體將會開展大刀闊斧的改革,以成功打造中國經濟的升級版,實現中國夢。
黨國英指出,就農村改革而言,公報仍然堅持既有的改革思路。這一點都不奇怪。早在5年前的中共十七屆三中全會上,已經提出了比較超前的農村經濟體制改革方案。主要是三條,一是要調整“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使集體經濟這個層次向農民合作社轉變;二是明晰土地產權,實現農民的土地承包經營權長久不變;三是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這三項改革意見如果落實,其意義不可估量。但是,在過去5年里,國家一直沒有出臺具體的改革方案,有的內容作了一點試點工作,也沒有總結推廣。從觀察看,一些試點的問題比較突出,解決問題的辦法還不明朗。
十八屆三中全會在農村改革方面堅持十七屆三中全會提出的改革意見,明確改革的路徑,就是一個成績。事實上,從公報可以看出,此次會議提出“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利”,可以理解為主要指明晰土地產權,使土地可交易,而可交易是可抵押的前提;公報還指出要“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這些改革主張,在十七屆三中全會決定中明確講到了,因此關鍵在落實。
黨國英認為,要解決政策落實力度的問題,決策機制本身也要改革。這方面改革主要應解決兩個難題。一是決策機制要科學化,二是要處理好中央和地方的關系。這次全會提出要建立中央的改革領導小組,有利于強化改革的頂層設計,消除利益摩擦,更順暢地推進改革。
黨國英說,處理好中央與地方的關系有利于提高決策制定及落實效率。以土地的規劃管理與用途管制為例,高度的中央集中控制并不見得有效。好的辦法是收放結合,該中央管的一定管好,可以由地方管的交給地方,中央只出臺規范性意見。中央可以劃定農業保護區,采取一系列技術性措施,主要由中央監管保護區;同時,對于農業保護區以外的土地,可以交給地方管理,中央不再干預。可以相信,待中央決定正式發布,我們能看到更為詳盡、更易操作的改革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