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社會那些天天盼望中國衰落的人們,做空A股、唱衰中國經濟的鬧劇越演越上勁了。他們以為憑借著顛覆別國的能耐,要把中國經濟搞得像前蘇聯垮臺時那樣一落千丈也只是舉手之勞。但是,在金融海嘯帶來的全球經濟持續低迷和西方列強損人利己、不斷破壞攪局的情況下,中國經濟一枝獨秀的局面很難長期支撐。如果沒有拉動整個中國和整個世界走出低迷的強大引擎,全球經濟都會有一個很長的徘徊期,在徘徊期間難免不出現方向模糊、市場萎縮、失業增加、增長減速、信心受挫、社會燥動的局面。因此,尋找拉動全局增長的引擎,是我們的首要任務。我們面前有沒有這樣的強大引擎呢?李克強總理提出的“城鎮化”建設才是適合的引擎。我對“城鎮化”建設,提出過三大前提:
1、“干線”周邊城鎮化
我們構思的“城鎮化”,不是大城市的增容和擴張,而是選擇合適的縣、區小城鎮—--農村的傳統集居、集市村鎮,按10-20萬人口的城市發展規模進行規劃設計和建設,使農村的商業建設、醫療文化建設、居住環境建設城市化。以縮小城鄉差距,提高廣大農民的生存發展水平,拉動農村的經濟發展。
那么建設城鎮的選址有沒有條件呢?有,第一是要交通方便,如果與外界的交通干線都沒有,靠一兩條機耕路翻山越嶺與外界來往,那就沒有辦法發展了;第二是要有足夠的水源,如果沒有大的河流作水源,單靠小河小溪,連生活用水都提供不了,也是不行的;第三是物流供應源方便不方便?一座城鎮的生產、生活物資如果沒有便利的供應源頭,建了也很難發展;第四是能源供應通道便利不便利,電從何來?煤從何來?石油、天然氣從何來?是否足夠供應一座城市的發展?都是需要考慮的。這里所指的“干線”,其實是包含水源、物資、能源和交通的“生命線”。離開了起碼的“生命線”,所謂的城鎮化建設也就無從談起了。而“小打小鬧的集市”要完成“生命線”的建設是需要投入的,這個投入,本身就是拉動農村經濟建設的引擎。我們所謂的農業現代化,農村經濟現代化建設,其實最重要的就是這條“生命干線”的建設。哪怕不建城鎮,要使廣大農民擺脫刀耕火種的傳統生活環境,就必須要有現代化的水源、物資、能源、交通干線去為他們提供生存發展上的便利。單是啟動全國農村“生命干線”的建設,就足以拉動全國經濟的巨大增長!
也只有以“生命干線”為核心來建設廣大農村的中心城鎮,才會出現沿“生命干線”衍生出來的一條一條的“城鎮鏈”,使城市布局走向合理化,全局化。而不會在一個地方出現城鎮扎堆的給梳理和維護帶來深刻矛盾的“城鎮群”或爆炸性擴張的“超級大城市”。避免交通擁堵、地價如金、就業困難,矛盾叢生的“大城市病”無限蔓延。甚至應考慮出臺,“城鎮化建設,不是將人口向大城市集中”的規定。避免別有用心的人們借機圈占城市周邊的可耕地用于投機斂財,或產生其他不必要的社會矛盾。
2、城鎮周邊產業化
城鎮化建設,不是居民區建設,更不是房地產建設,不是建些城市居民住的樓房將農民招進來住就行了。農民住進來了吃什么?喝什么?憑什么養家糊口?到哪去就業?維護城市運轉的財政收入從何而來?都是首先就應該打好基礎的!換言之,即便你交通方便,“生命通道”健全,沒有可供就業的產業,也是不能建城鎮的。城市本身就是工業化和商業化的產物,沒有工業化和商業化的集中發展,就不會有人口朝那里集中,也就形成不了城市。今天你要建城市,離開了這兩大基本要件還是不行的。因此,一個地方要建城鎮,先得在它的周邊發展一些產業,先吸引人來就業,才能壯大成城市。我們所指的“城鎮周邊產業化”正是這個道理。
我們的農、林、牧、副、漁業深加工和市場化;自然資源的開發、加工、市場化;民生需求的深化開發;工業機械和高科技手段在農村經濟發展中的的普及化、便利化,都是取之不盡的產業資源,也都是便于農村小城鎮開發的具體產業。有心去發展它,無需對外招商引資,也能發展很多產業,關鍵看你是不是把它當回事去做。如果誰都急功近利,追求短平快獲益,不去作艱難的產業開發,那我們的經濟發展就會停滯不前。如果在某些政策的規定和激勵下,大家都去開發能帶動經濟發展的具體產業,那就等于又多了一個巨大的拉動全國經濟發展的引擎。如果我們能把“城鎮周邊產業化”作為批準建設城鎮的基本條件,輔以經濟手段激勵適合城鎮化開發的區域發展產業,它將從根本上拉動城鄉經濟的工業化發展,推動國民經濟的持續繁榮。
3、農村經濟企業化
還有一個看似與城鎮化建設無關的問題---城鎮化后農村經濟怎么發展?所謂城鎮化,其實就是農村人口的城市化、居民化。問題是,當農村的人口都跑到城里去了,那農村的田地誰來種?土地交給誰?我們總不能通過農業人口“城鎮化”將農村土地“閑置化”、“荒漠化”吧!
記得2003年初,我曾給朱镕基總理提交了一份研究報告,談《入世以后農村經濟的發展方向》問題,據說他批給了即將接任的溫副總理。報告中談的主要就是“農村經濟企業化”。當時沒有城鎮化的壓力,但入世以后,農村經濟面臨國際競爭,如果不走企業化的發展道路,連自保都難,更別妄談參與國際競爭了。所謂“企業化”其實就是“法人化”“商業化”,而不是現在的“行政化”“個體化”。試想一下,一個農民、一個村組,甚至一個鄉鎮,連法人資格都沒有,怎么與外界簽商業合同和合作協議?不能簽合同、協議,你的產品怎么銷售?技術怎么引進?出口怎么經營?怎么與國際對手展開競爭?也許有人會說,那現在農產品不是也賣得好好的嗎?是的,農產品是在賣,但不是農民在賣,是中間商和“二道販子”在賣。他們通過壓價收購,或區域包收,以接近于成本的價格從農民手里收得農產品后,以幾倍甚至幾十倍的價格賣給城市居民。既剝削了農民,也勒索了市民。使得城市居民不堪重負,而農民群眾又得不到實惠。更重要的是,削弱了農民們駕馭國內市場和國際市場的基本功能,無法自主決定產業發展方向,只能揣摩投機商的心理和需求,一旦揣摩錯了,就會出現爛在田里無人收購的悲慘局面。導致農民對前途失去信心,干脆拋荒不種地的現象不斷增多。
如今要搞城鎮化了,號稱一年要讓2000—3000萬農民轉為城鎮戶口。也就意味著每年都會增加2000—3000萬農民沒法再回去種地了。那些閑置下來的土地怎么辦?在糧食已經無法自給的情況下,如果再大量拋荒土地,我們的國家將走向何方?
這正是我十年后重提“農村經濟企業化”的主要原因。如果每個縣都有三四個種植業公司、養殖業公司、農產品加工公司、資源開發公司、地方特色產業公司、農業機械化施工公司,用機械化的施工手段,按企業的經營管理模式,去經營當地的土地、山林、水面和資源。那就等于將分散經營的、手段落后的、無序發展的農村經濟捏成了拳頭,實行集約化的有序發展的科學管理。既能節省出大量的勞力,也會大大提高相關行業的經濟效益,確保我國農產品供應水平的快速提高,避免出現受制于人的戰略危機。
也只有企業化了,它的農產品才能直接進行“農超(與超市-零售市場)對接”;工業原料和資源才能直接與需求單位簽約、包銷。既能減少中間環節的盤剝,也能增加經營決策的自主性和靈活性。
廣大農民可以先將土地入股,然后加入相關企業,由過去的個體勞動者,轉型成農業企業的正式職工。這樣既不會因為農民轉為了城市居民而導致土地拋荒,而且還能方便鄰近城鎮的就業。每個中心城鎮有了這么一批涉農企業,不但有了財政支柱,還能緩解居民的就業壓力,發展起來就如虎添翼了。
只有這種方式才能拉動農村經濟走向繁榮;才能加快城鎮化的發展進程;才能帶動新興城鎮的健康成長。一旦農村經濟由現在的低迷和停滯狀態走向了健康穩定的發展道路,它對我國經濟總量的占比,將會迅速增加,對國家經濟增長的拉動作用也將是一個巨大的引擎。如果再加上“生命干線”建設和“城鎮產業化”的拉動作用,整個城鎮化建設帶給我們的將是一個經久不衰,全面拉動的最大引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