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農民外出打工時學會了“收死豬”,遂回鄉“創業”,半年多收購、加工病死豬肉達20余噸,制成捆蹄、香腸等食品流向皖蘇豫魯4省9個市縣市場。荒唐的是,在警方偵破這起特大加工銷售病死豬肉案之前,地方的食品安全監管部門無一察覺,并將病死豬肉問題歸結于“職能重疊、部門打架”,表示“等今年底機構改革了就好了”(8月30日《人民日報》)
食品監管部門是食品安全的“衛士”,是人民群眾健康的“守護神”,食品安全涉及到畜牧檢疫、商務、質檢、工商、衛生、食品藥品監督、城管7個部門,此外還有食品安全辦公室負責指導督促。他們負責生豬從養殖到屠宰、加工、流通、銷售、消費各個環節的監管。為什么涉及8個部門的“死豬肉”,竟然在“紅紅火火”生產8個月后有關部門依然“毫不知情”,集體變成了“睜眼瞎”?深挖監管部門集體形成“睜眼瞎”的根源,有利于其“復明”。
首先,監管部門缺乏主動工作的熱情。監管部門在涉及食品案件時,大多本著“私不舉官不究”的心態,即便在眼皮底下看得清清楚楚的違法事件,似乎這些問題與自己毫無關系,沒有人“舉報”,也得過且過,讓其放任下去。本起食品案件缺乏舉報,從報道的情況來看,也沒有舉報的氛圍,“死豬加工廠”收購周邊的死豬,為“死豬”的擁有者減少經濟損失,也帶動了周邊的就業,增加了其收入。監管部門只靠舉報得來線索處理問題必然成為“睜眼瞎”,舉報失靈讓相關部門“不知道”也成為必然。
其次,監管部門“扯皮”。死豬肉生產加工和銷售涉及到8個部門,按理各負其責的設計,有利于避免權力集中出現權力“尋租”等弊端,但在實際工作中,卻出現了“一個和尚挑水吃,兩個和尚抬水吃,三個和尚沒有水吃”的尷尬局面,特別是在權力邊界區,相互推脫各不負責現象時有發生,“扯皮”成了常態,“職能重疊、部門打架”成了監管部門推脫責任的標準官方語言。
第三,監管部門“無利可圖”。監管死豬肉等食品問題,本身就是“無利可圖”的苦差事,同時又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既得罪人,同時也費力不討好,監管部門本身缺乏積極性。俗話說“無利不起早”,現在部分政府部門也將其作為一項“潛規則”,對于一些有“油水”的事情,無論職能多么重疊,都爭著搶著去管,對無利可圖的事情能推則推,結果是有利搶著干,無利給也不干或者少干。
怎么才能杜絕監管部門“睜眼瞎”?方法多多,其中重要的一條就是追責,層層追責是一副良藥。首先追究地方政府的責任,無論哪個監管,地方政府都要負總責,是地方政府出現了問題,追究地方政府主要領導責任是應該的;其次再追究相關的監管部門的責任,讓其因失責付出代價。責任的追究要及時嚴厲,切忌此地免職異處復出類似現象發生,讓追責成為“聾子耳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