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9路公交駕駛員劉佳在開車過程中,遇到孕婦上車,在他多次提醒乘客給孕婦讓座無果后。這位駕駛員看著站著的孕婦,說沒人讓座就不開車了。后來,孕婦后方的一位男乘客站了起來。事情雖然結束了,但是針對讓座這一話題的討論,還在發酵。(8月22日《現代快報》)
“不讓座不開車”,這樣的做法,不僅有一定的支持者,也有一定的市場。早在2008年,北京公交集團就規定,如果老人上車后沒找到座位前,司機不得開車。同一年在鄭州還審議過《鄭州市城市公共交通條例(草案)》,其中規定,公交車乘客應主動讓座位給老人、孕婦等。若不履行義務,駕駛員、售票員可拒絕其繼續乘車,并對拒不讓座者罰款50元。無論是“不讓座不開車”還是“不讓座罰款”,其出發點都是極好的,都是為了更好地呵護我們的傳統美德——尊老愛幼。
客觀來說,公交車是展示社會風貌的一個窗口,對其作出更高的道德要求在情理之中。畢竟,給老弱病殘孕讓座,并不是多難的事情,每個人只要他自己愿意,就完全可以做到。從這個角度來說,南京這名公交司機“不讓座不開車”的做法,似乎有其合“情”之處。畢竟,萬一孕婦站在車上有個閃失,那不僅是這個家庭不能承受之重,也會讓公交公司飽受質疑。
不過,合“情”卻未必合“理”。眾所皆知,道德從來都不是強制、強權的產物,而是一種自發、自律的產物。動輒就是“不讓座不開車”,一方面有綁架道德之嫌,用道德去綁架別人讓座;另一方面,也有推卸責任之嫌,因為孕婦上了公交車,對其要承擔責任的主體是公交集團,而不是乘客,但“不讓座不開車”的做法,顯然有轉嫁責任給乘客之嫌,讓乘客為公交公司自身的“資源劣勢”埋單。因而,較真起來便知道,“不讓座不開車”的做法,盡管出發點好,但總覺得讓人不舒服。
經常聽朋友感嘆,每次擠公交車都有想死的沖動,好不容易有個座位跟得了上帝的賞賜一樣。這背后敘說的,其實是公交資源有限的問題。“不讓座不開車”的做法,的確可以解決“一時之需”,但如果不改善公交資源有限的局面,這樣的做法只會讓公眾成為受害者。畢竟,一旦司機不開車,那急于上班的人、匆忙趕會議的人、有急事的人,他們寶貴的時間,很可能因為公交司機的“道德綁架”而耽擱,這是不妥當的。畢竟,我們每個人,都沒有責任與義務為公交公司的“資源匱乏”埋單。
盡管公交司機“不讓座不開車”的做法贏得了廣泛好評。但我認為,有強制的道德就不是道德,只是屈服;心甘情愿的道德才散發著正能量。
完善公交資源本身,才是治本之策。不然,強扭的道德,對問題的根本解決而言,幾乎沒有什么積極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