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今年7月,溫州房價已經連續23個月下降,一些新建商品房比最高峰時下跌了百分之三四十,個別豪宅甚至攔腰斬斷。房子賣掉還不夠償還銀行貸款,這種“倒掛”現象在溫州愈演愈烈。報道稱房價暴跌已產生社會信用風險,個人“棄房”或“跑路”已經比較多。(《第一財經日報》8月22日)
溫州樓市最近因“限購令”松綁而受到輿論關注。現在看來,比放松“限購令”更值得關注的是高房價后遺癥,比如說,個人“棄房”跑路頻現,借貸銀行變成了“房東”,司法機構拍賣房產成為一景……盡管這只是發生在溫州一地的現象,但在筆者看來,對于其他地方樓市而言,這是一個風險警示,值得警惕。
毫無疑問,溫州樓市今天的慘相完全是當初高房價惹的禍。由于投資性資本集中涌入,溫州房價一度快速上漲,在2009年、2010年達到離譜的價格高位,有的樓盤價格甚至成倍上漲。如今很多“棄房”跑路的投資者大都是在房價最高的時候購買的。隨著宏觀調控政策重拳出擊,溫州房價很快坐上“滑梯”開始下跌。
顯然,在這次房價大跌中沒有一個贏家,投資者不僅會損失首付款,更會損失自己的信用。房子賣掉還不夠償還銀行貸款,無奈扮演“房東”的銀行,不良貸款必然會增加。對地方政府來說,稅收、賣地收入、GDP等必然會受到一定影響,甚至影響地方經濟可持續發展。當然,在樓價跌宕起伏中的房產商,開發房產本身就是一種高風險。
溫州地方法院副院長稱,止住這種局面的唯一可能是房價停止下跌或者穩中有漲,否則銀行房貸就有風險,社會信用體系破壞會更加嚴重。溫州最近放松“限購令”大概也是出于這種考慮,目的是放松限購政策讓投資者重新入市把房價再次炒起來,這樣,銀行房貸、社會信用就不會有風險,地方經濟指標也會回升。但這顯然是一種天真的想法,如果房價沒有回歸到位,無論是投資者還是非投資者,誰都不會輕易入市。
其實,溫州樓市出現“棄房”等現象,也不完全是壞事,對地方政府、銀行、投資者、開發商都是一次教訓,說明房價并不是只漲不跌,房價越高隱藏的風險越大。如果有關方面在房價瘋漲時保持理性,銀行當初謹慎放貸今天就不會變成“房東”,投資者當初謹慎出手如今也不會“跑路”。
盡管投資者“棄房”等現象目前只發生在個別城市,而且主要涉及溫州高價樓盤,問題還不算最嚴重。但筆者認為,其他地方的政府、銀行、投資者、開發商應從溫州樓市的慘相吸取教訓,否則,悲劇今天發生在溫州,明天就有可能發生在其他城市,只要房價不合理,總有一天會讓我們付出慘痛代價。
值得注意的是,溫州放松“限購令”后,立即有媒體報道溫州市民擠爆售樓處。其實,這是一種假象。在目前個人“棄房”跑路頻現、法院拍賣房產的情況下,不少投資者都在“跑路”,試問,普通市民反而來搶房有可能嗎?普通市民顯然并不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