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為討要拖欠近4個月的8萬多元血汗錢,故城縣女工頭王敏在開發商的辦公室割腕自殺,幸虧及時送醫,王敏才撿回了一條命。13日,脫離生命危險后的王敏告訴記者,“能要來血汗錢,把命搭上都值!”獲悉,開發商所欠工資余款,近日內將一次結清。(8月17日《燕趙都市報》)
開發商故意拖欠工錢,屬于老生常談的話題,一般情況下,結算工錢都是到了年底,民工們準備回家過年了,相關部門才出面象征性地為民工們維權,幫助他們討要應得的工資,似乎不走這個程序,就不能顯示某些部門的存在。
正因法制不健全,執法不到位,使得某些開發商肆無忌憚,敢于拖欠工資。工頭拿不到工程款,就無法給民工發工資,可謂一環套著一環,作為開發商,必須意識到這一點,因此及時給工頭結算工錢尤為迫切與重要,這是事關民生的大問題,一刻也拖延不得。
女工頭王敏多次討要無果,在開發商辦公室以割腕自殺方式維權,工程款變成了名副其實的“血”汗錢,讓我們頓生憐憫之情、痛恨之意。憐憫她的不顧個人生命安危,為了自己也為了民工這個群體,拿不到工程款就無法繼續承接工程,更無法向民工及其家庭交代;痛恨開發商的無良與無恥,結算工程款本是天經地義的事情,能拖就拖、能賴就賴,某些開發商不講誠信的丑惡嘴臉不過如此。
討要被拖欠的工錢,顯然不是王敏一個人在戰斗,而是一個龐大的群體,嚴格說來他們都是社會上的弱勢群體,在維權的道路上,他們走的每一步都很辛苦、很艱難。有的爬上高高的鐵塔,有的則靜坐于高高的樓頂,拿不到工錢,就不惜跳塔、跳樓,以流血方式相逼,這招往往特別好使,因為只有這樣才能引起社會關注,其結果維權者雖然拿到了工程款,卻要付出被行政拘留的代價,畢竟這也是一種危害公共安全的舉動。
某些開發商好比不點不亮的蠟燭,不把人逼到這個份上,不肯結算工錢,這是何等的齷齪與下流、卑鄙與無恥。如果你們按規矩出牌,及時給付工錢,何至于屢屢上演類似割腕的悲情一幕?因此,我們不能僅僅滿足于王敏拿到了應得的工程款,還應追究開發商因為不誠信所產生的后果,賠付她的醫療費直至精神損害賠償,如此才能對其他開發商起到警戒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