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6月26日召開的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上,國家發改委主任徐紹史作了《國務院關于城鎮化建設工作情況的報告》。報告中稱,我國將全面放開小城鎮和小城市落戶限制,有序放開中等城市落戶限制,逐步放寬大城市落戶條件,合理設定特大城市落戶條件,逐步把符合條件的農業轉移人口轉為城鎮居民。(詳見本報今日A6版) 放開落戶限制,乍一看是廣大公民尤其是農民朋友的天大喜訊,也確實有利于推進中國城鎮化。但細看舉措,卻仿佛一碗好飯里摻進了沙子,讓人欲愛不能。這一方面緣于,“放開”是分層級、有保留的,從小城鎮到特大城市,“放開”的尺度依次是:全面放開、有序放開、逐步放寬、合理設定;另一方面在于,即便是這有限“放開”的腳步也是姍姍來遲,近年來很多中小城市的戶籍政策其實已經放得很寬松,但其吸引力并不大。國家發改委在此基礎上做“順水人情”,公眾卻未必領情。
現實情況是,近年一些農民外出務工之后,即便選擇回到家鄉縣城或地級市購房,很多也不急于落戶。相反,在一些地方,還流行著大學畢業生找關系“非轉農”。譬如浙江義烏,3年前轟轟烈烈搞舊村改造,不少大學生就要求變回農村戶口,義烏市政府在多方考量后,最終做出了讓農村大學生“非轉農”的辦法,并對獲此資格的一批“幸運兒”進行公示。
跳出農門的大學生為何要“返農”?當時有人估算,在義烏周邊農村,一個農村戶口獲得的宅基地、征地款等至少價值100萬元。而若將戶口放在中小城市,除了“面子”上好看,實在得不到像樣的實惠。且問,在類似語境中,“放開”進城落戶限制,有多少實際意義呢?相比之下,大城市的就業條件和福利、公共服務更好,尤其是在北京、上海這樣的特大城市,由于高考戶籍制度的原因,考生進名校就讀的機會遠遠高于其他地方。這些城市的落戶限制不放開,只是進行“合理設定”,這豈不是在繼續制造戶籍等級藩籬?
由是觀之,放開落戶限制要讓公眾領情,關鍵還在于兩點:一是放開的腳步還要更快些,不能只投誘餌不投食,對于大城市、特大城市的落戶“留一手”;二是要逐步剝離附著在戶口上面的既得利益,實現城鄉居民的基本公共服務、福利、權益均等化。戶籍改革的目的不僅僅是為了推進城鎮化,其實保障城鄉居民的權益均等才是終極目標。如果“放開”不能朝這個目標前進,那就等于隔靴搔癢,不僅沒有觸及戶籍改革的核心問題,而且推進城鎮化的作用也會大打折扣。
或許有關部門擔心,一下子徹底放開,會不會像開閘泄洪,造成人口都涌往大城市,超過其承載能力?這種擔憂貌似有理,其實大可不必。當前世界各發達經濟體的經驗表明,大部分人口選擇在大都市生活和工作。特別是一些中心城市,聚居的人口占本國人口的比例之大十分驚人,但人家工作、生活照樣井然有序。因為,只要真正實現了大小城市和農村居民的權益均等,公眾的遷徙選擇便會日趨理性。就如市民擠一輛公交大巴,如果大巴上并無升學、社保等額外的特殊利益,而路上又有其他車輛可供選擇,犯得著去把大巴擠爆嗎?
人口的遷徙首先是一種權利,放開落戶限制,就要從本質上促進這種權利的平等。唯其如此,公眾才會領情,城鎮化過程也才會少很多糾紛和障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