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速路上駕車,你是否會習慣性地打開車窗,將礦泉水瓶、果皮等往車外扔。一旦《廣西壯族自治區高速公路管理辦法(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修訂草案》)正式通過、實施,這樣的壞習慣將讓當事人領到2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單。(6月26日《南寧晚報》)
丟一個礦泉水瓶,在平時估計都沒人問,但高速上卻可能被處罰5000元,很多人可能會說是不是太貴?其實,一個礦泉水瓶5000元,其目的不是要罰款,而是用“違規高成本”來震懾違規行為,使其不敢做。
包括杭州“最美司機”吳斌被高速公路上突如其來的金屬塊砸中身亡在內,幾乎經常可以在媒體上看到有高速拋物造成車毀人亡的事件,后果之嚴重讓人唏噓。追根求源,監管不力、處罰無法可依往往為公眾詬病。廣西此次增加對高速拋物的處罰,無疑是彌補了法律上的空白。
丟一個礦泉水瓶罰5000元,暗和了“棄灰之法”,其精髓在于震懾。《韓非子內儲說上》說:“殷之法,刑棄灰于街者。”說的就是:把向大街上灑灰的人殺死。據史料記載,因此商都的街道非常的整潔。事實上,基本沒有人敢當街灑灰,也就沒有人因此被殺。法律嚴酷的意義,往往在于震懾。
不僅在古代的殷都有如此嚴厲的衛生管理辦法,早在2011年11月,延安就在火車站附近打過“亂丟一塊雜物罰款1000元至5000元”橫幅,實踐證明效果還是很明顯的。而在新加坡,亂扔垃圾初犯罰款200元,累犯者就要被處以3至12小時的勞役,而且還得穿上標有“我是垃圾蟲”的特制服裝,在規定時間和規定地點打掃公共衛生,一次至少3小時以上,并在媒體上曝光。和新加坡對比一下,單獨“罰5000元”就顯得溫柔多了。
我一直認為,重罰之下容易出文明。而現實中,不是公眾規則意識差,缺少文明細胞,實際上是沒有可以執行的法律規范,或者說現有的辦法沒有震懾力。比如以前的汽車闖紅燈一直是監管部門和公眾反感的事情,而采取視頻監控后,跟蹤處罰讓這現象基本杜絕。
中國是一個后工業國家,現代工業帶來一些現代文明也需要一個逐步完善、適應的過程。相信隨著問題的出現,各種管理辦法也會與日俱進,社會文明程度也會不斷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