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近一個月的“緩沖期”已滿,今天開始,本市全面動用罰款方式向“中國式過馬路”說不,行人闖紅燈罰款10元,非機動車闖紅燈罰款20元,均為當場處罰。交管部門表示,目前,罰款方式先針對不聽勸阻、帶頭硬闖紅燈的騎車人和行人。 (《京華時報》5月6日)
近來,各地紛紛對“湊夠一撥人就走,與紅綠燈無關”的“中國式過馬路”現象動真格。在北京,交管部門也對其正式宣戰,即日起對違規闖紅燈的行人和非機動車實行全面開罰。但罰款是否能從根源上杜絕“中國式過馬路”現象呢?對此,北京交管局相關部門負責人說道,罰款多并不意味著效果好,目的是與市民一起營造良好的交通秩序。
不可否認,罰款會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人們不自覺遵守交通規則、闖紅燈的行為,畢竟涉及到了個人的切身利益,大多數人考慮到利益問題,也就不會去“以身試法”了。
但是,要一個人改掉一個缺點可能容易,但要一個人放棄一個習慣卻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中國式過馬路”觀念在很多國人心里已根深蒂固,就好比是一個維持了數年的習慣。由于交通安全意識薄弱,部分國人對闖紅燈不以為然,甚至有網民認為因為闖個紅燈就罰款,會不會太小題大做。而對于這樣一部分從心里就不以為然的公民,罰款不但不會對其起到遏制作用還會讓其產生極大的逆反情緒。
因此,罰款政策一經出臺就把自己陷在了如此尷尬的境地。雖說,北京交管的全面開罰體制會對行人以及非機動車闖紅燈行為起到一定的遏制作用,但卻不能從根源上杜絕這種不文明交通現象,甚至于激起一部分公民對罰款的不滿情緒。
而與此同時,江蘇省、西安市目前卻在醞釀著一個文明交通信用等級評價制度,打算機動車、行人闖紅燈等交通違法或將與個人信用掛鉤。這個想法一經提出就受到了廣泛關注和支持。
筆者認為,文明交通信用等級評價制度是一個能從根源上解決國人不文明出行,營造良好交通秩序的長效機制。如果說北京的罰款制度是對機動車、行人闖紅燈等交通違法行為的一種外在約束力,那么文明交通信用等級評價制度對其就是一種內在約束力,為治理我國交通違規問題提供了一個新思路。
而目前中國人真正需要的正是這樣一種來自內在的約束力,不斷的提高公民的自身素質,增強其遵守交通規則的意識,培養其安全出行的觀念才是從根本是杜絕“中國式過馬路”現象的治本之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