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作為一個進入中等收入階段的國家,正處于邁向全面小康社會和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關鍵時期。在這一時期,由于我國城鎮化水平總體偏低,深入推進城鎮化是一個必然的選擇。對跨越“中等收入陷阱”而言,城鎮化既可能是重大的戰略空間和發展機遇所在,也可能形成新的困難和矛盾,是一個帶有綜合和全局意義的重大問題。因此,城鎮化是跨越“中等收入陷阱”不可回避的戰略問題,需要我們統籌謀劃,科學推進城鎮化。
城鎮化是中國改革發展的綜合性樞紐性問題
城鎮化是一個涉及國內諸多改革發展重大課題的綜合性樞紐性問題。從經濟方面看,城鎮化對于國家經濟結構轉換具有戰略意義,可以促進勞動力及土地等資源配置的高效化,為產業結構調整、發展方式轉變提供新的戰略空間;從社會方面看,城鎮化對于塑造中國新社會形態和轉變社會組織方式具有催化作用,可以促進中國社會活動方式、社會保障和社會管理方式的變化,為提升中國社會的城市化、現代化成分提供動力源泉;因而,城鎮化是攸關我國經濟社會改革發展的重大戰略問題。城鎮化具有集聚性特征,既有經濟的集聚效應和財富的積聚效應,同時,也可能有矛盾積累效應和收入分配的馬太效應。就此而言,城鎮化是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旋轉門”,轉得好可能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快速跨入高收入國家行列;轉得不好就可能帶來經濟社會發展的困難和矛盾,進而跌入“中等收入陷阱”。
城鎮化是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戰略空間所在
毋庸置疑,由于我國城鎮化水平總體偏低,城鎮化是我國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戰略空間所在。目前我國城鎮化率只有51.3%,僅相當于美國1910、日本1960和韓國1970年的水平,與許多與我國經濟水平相近的發展中國家相比也明顯偏低。根據各國經驗,城鎮化率達到70%左右才穩定下來。因此,未來我國城鎮化提升的戰略空間還很大。城鎮化對擴大內需的兩大方面——投資需求和消費需求都有積極的意義。從投資需求看,據估算每增加一個城市人口,城市基礎設施投資等將增加10萬元;倘若城鎮化率每年提高一個百分點,全國城市人口將增加約1000萬人,城市基礎設施投資將可增加1萬億,再加上為形成消費對象和消費條件所進行的其他投資,以及需要增加的公共服務投資,這將創造巨大的有效投資需求。從消費需求看,城鎮化將可能縮小城鄉差距,總體上增加城鄉居民的收入,進而拉動消費需求;特別是推動改變鄉村簡單的“吃、穿、用”為主的消費結構向多樣化、時尚化消費為特色的消費結構延伸和升級。從以往的經驗看,城鎮化將會在住房和與居住相關的各種消費,醫療保健、道路和通訊等方面的消費,以及各類教育、文化、體育和娛樂消費等方面,創造潛力無限的消費需求。因此,城鎮化可為擴大內需,推動經濟可持續增長提供了充分的需求條件。
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必須注意城鎮化中的分配不公和城市貧困化
在城鎮化過程中,城市資源逐步進入到鄉村地區是一個必然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激活農村資源對于發展是至關重要的。但是,必須防范由此引起的初始社會資源分配不公。城鎮化必然帶來大量人口集聚在城鎮,由于人口的集中,充分就業和基本社會保障是不可回避的問題。拉美一些國家由于城市人口過分集中,就業機會不足,無收入來源及低收入者的人口增加,造成程度不同的城市貧困化現象。而貧困又進一步引致人口素質低下、貧民窟、非正規就業、治安混亂、疾病傳播等其他社會問題,由此形成“貧困的惡性循環”。這應成為我們推進城鎮化的前車之鑒。
公正與可持續的制度安排是推進城鎮化的基本保障
在我國規模宏大的城鎮化進程中,必然會遇到農民土地權益保障、失地農民就業、城鎮居民拆遷、城市貧困、農民工市民化等一系列問題,如何解決進城農民工的就業、居住、醫療及子女教育等方面的實際訴求,如何建立與當地市民平等的醫療、養老、教育、住房等社會保障體系,使新老市民平等享有基本公共服務和社會保障,這些都需要公正和可持續的制度安排。就此而言,改革城鄉二元制度為核心的政策體系,構建起以一元戶籍為基礎的城鄉一體的政策框架,特別是全國性、普惠制、公正的社會保障制度,是我國城鎮化的一項關鍵性頂層制度設計。當然,每個居民所應享受的教育、就業、醫療、住房等領域的社會福利保障和公共服務水平,應以政府財力可持續的保障為基礎,因此,科學界定社會中政府提供的公共品和社會公民自身通過勞動獲得的私人品的范圍,對于一個社會的持續發展將十分重要,也是制度安排可持續的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