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昌金以內心深處的傲慢與偏見,漠視強拆問題的殘酷性,并把現實當合理、把殘酷當起點,高調為不正義背書,為法治添堵,著實令人震驚。他深知強拆事件中地方政府是強勢一方,卻從不追問,被強拆的農民何時才能改變弱勢狀態。
昨天,江西宜黃縣公職人員李昌金的一篇關于強拆的訪談在網上引起轟動。兩年前,李昌金曾為江西宜黃強拆辯護,并提出“沒有強拆就沒有新中國”,成為輿論討伐的對象。這一次,李昌金依然不改為強拆張目的思維邏輯,他認為實施強拆畢竟是少數,比例或只占1%,但沒有1%的強拆,就沒有99%的自愿拆遷;公眾同情被強拆者是出于仇官心理,借此獲得一點可憐的道德優越感,借以逃避殘酷的現實。
像李昌金這樣的看法,本來是不值一駁的。所謂“1%強拆帶動99%自愿拆遷”,無非是遇到難題先不管所作所為是否合法,是否符合基本的程序正義,霸王硬上弓先強拆搞定一部分,殺雞儆猴嚇倒大部分,本質上仍是為達目的不擇手段的野蠻思路,體現了赤裸裸的強權邏輯。這種邏輯被李昌金一再用于為強拆辯護,對其迷惑性、危害性自然不可等閑視之。
至于“反對強拆是因為仇官”,更是牛頭不對馬嘴。以輕巧的概念轉換,將輿論對強拆的抵觸與非議擱置一邊,代之以“仇官情緒”這樣較為柔軟的道德評判,從而混淆模糊了對強拆合法性的質疑,其邏輯同樣具有很大的欺騙性。如果順著李昌金的邏輯,人們還可以進一步追問:公眾的“仇官情緒”又從何而來?除了貪腐,屢禁不止、愈演愈烈的強拆現象,恐怕反倒是“仇官情緒”的來源之一。對這一層關系,一再為強拆辯護的李昌金多半是假裝不知罷了。
李昌金是江西宜黃縣政協文史委員會主任、縣政協委員,自稱“八品官員”,“沒有人把我當‘官’看”。但他的言論和立場,顯然比很多“官”還要“官”得多。早前拋出“沒有強拆就沒有新中國”論后,媒體稱之為宜黃官員,他也在不少官員那里得到了共鳴,被這部分官員視為代言人并以此自許。盡管李并未直接參與到強拆現場并從中獲利,但他的言論如果在官員特別是基層干部中廣獲認同,很難說不會對一些地方和部門實施強拆產生鼓舞和推動作用。這也是輿論對任何為強拆辯護的聲音都保持高度警惕的原因所在。
宜黃拆遷自焚事件過去兩年了,拆遷戶三人被燒成重傷,宜黃縣多名主要領導被免職、被立案調查。如果拆遷戶不是走投無路,而只是出于“仇官”,他們為什么單單選擇自焚?李昌金不可能不知道基層強拆事件的殘酷性,卻以內心深處的傲慢與偏見,漠視強拆問題的殘酷性,并把現實當合理、把殘酷當起點,高調為不正義背書,為法治添堵,著實令人震驚。他既然深知,強拆事件中地方政府總是強勢一方,但為何從不追問,被強拆的農民為何總是弱勢一方?農民何時才能改變權利弱勢狀態,成為至少是均勢的一方?
中央政府近年來一直致力于依法解決拆遷問題,2011年通過了《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農村集體土地征收條例》也正在起草中。然而,與法治唱反調的“強拆有理論”在一些官員特別是基層干部那里仍然頗有市場。為了快速推進土地開發,仍然有人不惜以犧牲百姓的利益為前提,他們的發展觀里沒有法治的位置。現在,李昌金的言論再次在網上引起一邊倒的批評,也從另一個層面表明了公眾對強拆的鮮明態度。
5月13日,針對近期個別地方相繼發生的暴力征地事件,國土資源部專門下發《關于嚴格管理防止違法違規征地的緊急通知》,要求進一步加強征地管理,防止違法違規征地、杜絕暴力征地行為,保護農民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和諧穩定。《通知》要求建立健全糾紛調處機制,要化解矛盾沖突,杜絕惡性事件,對違法違規征地、采取暴力方式征地等侵害農民利益行為,引發群體性或惡性事件的,要按照有關規定對責任人員嚴肅追究責任。希望“強拆有理論”者不要視法律法規如無物,不要一再試探政策底線,而應當看清國家依法規范土地征收的大勢所趨,及時糾正錯誤的做法和言論,成為法律法規的捍衛者和群眾利益的維護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