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媒體登了一篇對江西宜黃縣政協(xié)委員李昌金的訪談。李昌金講到,因為媒體過度渲染和夸張報道,使人們感覺凡拆遷都強拆、凡強拆都違法、凡強拆被拆遷戶都受害。其實真正實施強拆畢竟是少數(shù),比例或只占1%。但沒有1%的強拆,就沒有99%自愿拆遷。在國家治理過程中,使用包括強拆在內(nèi)的強制性措施,正是法治社會的必然要求,沒有強制性措施作后盾,國將不國。
拆遷與被拆遷之間當然存在著利益的博弈。這種博弈,有時候是公共利益與私人利益的博弈,有時候是商業(yè)利益與私人利益的博弈。我們無須諱言拆遷的積極意義,一些公共設施、基礎建設的建造,正是通過拆遷才得以完成的。在博弈的基礎上談拆遷,我們說拆遷是通過利益與利益的交換達成的,這種交換是雙贏的。拆遷方達到了自己的目的,被拆方得到了足夠的補償。可這種平衡一旦有強行拆遷的介入,就被打破了。不是所有拆遷都是強拆,但一些暴力強拆顯然已經(jīng)走在法律的邊緣,甚至在公然踐踏法律。
不要說暴力強拆是少數(shù),哪怕只有一起,也不是為它唱贊歌的理由。沒有1%的強拆,就沒有99%的自愿拆遷,這個邏輯容易使人誤解。自愿就是自愿,如果自愿拆遷還需要強拆的先例來威嚇,那還叫自愿嗎?1%的強拆,撬動了剩余的99%的不愿拆的拆遷戶,這強拆的威力真夠大的!可很多人會不理解,時下一些城市近郊的農(nóng)民,他們悠閑富足的生活從何而來?難道是強拆拆出來的?要知道,很多郊區(qū)的農(nóng)民可是歡天喜地地盼著拆遷呢!
強制性措施大多是針對罪犯的,而不是隨便拿來對付平民。如果人民生活得沒有尊嚴,甚至連財產(chǎn)、生命都無法保障時,家破之余,眼中還有國么?
不要說暴力強拆是少數(shù),哪怕只有一起,也不是為它唱贊歌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