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北京出租車調價方案,在定稿時有無民眾參與不得而知,但很顯然的一點是,在物價高企的時代,沒有乘客會站在利他損己的角度贊成出租車漲價。更何況,在出租車價格構成中,帶有壟斷性質的經營模式,帶有趨利盤剝性質的份子錢,并沒有被厘清和剝離。
北京市發改委今7日發布公告,將在5月下旬就北京出租車調價方案召開聽證會進行聽證。方案除了涉及出租車起步價、里程價和燃油附加費三個部分的調整外,更重要的是調整出租車價格結構。(5月7日央視網)
出租車調價,涉及民生決策,召開聽證會進行聽證,聆聽公眾意見,是對民意的尊重。但是細看北京這個調價方案,卻給人上當的感覺,因為聽證的結果只有一個——漲!好好的聽證會,怎么又搞成了“聽漲會”?
根據北京市發改委公布的信息,聽證會將公布兩套出租車調價方案,兩套方案中起步價都由現行的10元漲到13元,而每公里的里程價格調整有兩套方案,一個是從現在的2元提高到2.3元,另一個是提高到2.6元。盡管在附加費方面,有針對性進行了調整:里程如果超過起步價,原來要加收3元燃油附加費,現在改為對全部乘客加收1元燃油附加費,這意味著對于乘坐3公里以上的乘客,起步價相當于增加了1元,這部分的乘客占乘客總量的70%以上。無論從哪套方案看,這場聽證會結果都是一個“漲”字——只不過是兩個方案中,最終是選擇漲得多一些,還是選擇漲得少一些罷了。
關于“聽證”一詞,公眾并不陌生。近年來,我們經歷過了諸多立法聽證、行政處罰聽證、價格聽證等基于民意尊重立場的程序性聽證。然而,我們其實對“聽證”也很陌生,因為離民眾生活最貼近的各類價格聽證會變成了赤裸裸的漲價通知會,與聽證倫理出現了執行上的偏差和扭悖——聽證會起源于英美,是一種把司法審判的模式引入行政和立法程序的制度。聽證會模擬司法審判,由意見相反的雙方互相辯論,其結果通常對最后的處理有拘束力。也即是說,聽證應當立足于“意見相反”的基礎上,經過相互辯論的過程,最后才獲得處理的結果。換言北京此次出租車調價聽證,應該是有漲和不漲兩種不同的對立觀點構成聽證意見,而非現在這樣單一的一個漲的聲音。
此次北京出租車調價方案,在定稿時有無民眾參與不得而知,但很顯然的一點是,在物價高企的時代,沒有乘客會站在利他損己的角度贊成出租車漲價。更何況,在出租車價格構成中,帶有壟斷性質的經營模式,帶有趨利盤剝性質的份子錢,并沒有被厘清和剝離。在這個背景下搞一個“聽漲會”,只是赤裸裸的把油價上漲、司機收入期望等價格成本轉嫁到消費者頭上,以行政的手段逼仄消費者就范接受罷了。
我國從1997年開始建立價格決策聽證,演變至今日,隨著“聽證會專業戶”、“聽證會托兒”、“聽證會無人報名”等問題的不斷曝光,“逢聽必漲”的價格聽證會變成了被公眾揶揄、諷刺的一個事物,這顯然與聽證會倫理所代表的的法治精神背道而馳。其原因在于,一些聽證會組織者缺乏獨立性,往往或明或暗代表了某一方的利益,更因為缺少價格成本核算、監審的關口程序,使聽證會很容易淪為某些既得利益集團抬高價格、益己損民的工具。這不但使聽證會處境尷尬,也使行政公信力受到了極大挫傷。
由此,想到美國1975年曾舉行一次“肯尼迪聽證會”,原本是就航空票價問題進行聽證的,航空公司抱著極大的漲價希望積極運作,而結果卻是民眾聲音占據了主動,最終催生出了《1978年民航放松管制法》,通過降低準入門檻促進了航空票價的全面下調。這是通過價格聽證會改變行業體制的一次最成功案例,為其時的肯尼迪政府贏得了諸多擁護。我們此時的出租車行業正如彼時的美國航空業,也需要通過一次破發式的角力來改變現有格局——但具體到北京這次出租車調價“聽漲會”,會不會變成另一次“肯尼迪聽證會”,我們當然不抱有什么希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