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6日起,北京市交管部門對“中國式過馬路”——闖紅燈行為,將不僅僅停留在批評教育而是要動真格罰款了。4月初全市啟動的“非機動車行人交通秩序專項整治”行動如今已過了一個月的“緩沖期”,對于行人硬闖紅燈的行為,將依法罰款10元,非機動車違法將罰款20元。
看了這個報道,筆者認為,從5月6日起,北京市全面動用罰款方式向“中國式過馬路”說不, 這一舉措很有必要,回應了大多數市民的期待,它讓每個出行人都學會敬畏《交通法》做真正的強者。
行人闖紅燈,幾乎伴隨著每一個進入汽車社會的城市,從最初的并發癥演變為今天的慢性病。其根源是人的從眾心理、法不責眾心理作怪。闖紅燈讓中國社會付出了高昂的生命代價:去年僅前10個月,全國因闖紅燈肇事造成死亡798人,平均每天2.6人死于“闖燈”,闖紅燈讓中國城市支付了巨大效率代價。我國《道路交通法》明確規定闖紅燈違法,婦幼皆知,闖紅燈沒有任何借口。據有關調查70%的人期待加大對違反交規行為懲罰力度。可見北京市全面動用罰款方式向“中國式過馬路”說不符合民意,并大有希望。
遵守信號燈是社會交通與公共秩序的基礎,也是創建文明城市的基礎。交通信號燈,見證的是市民文明素質的植入和升華,保障的是城市形象和價值的飛躍。在常人的印象中,敢于邁出第一步的人通常是勇者,但敢于闖紅燈者絕對不是!今天北京對敢于闖紅燈的者動真格處以罰款,進行較真逗硬,是提升城市交通文明的嚴厲措施,也是糾正人們社會心態的一劑良藥。 它會讓每一位出行者敬畏我們的《交通法》,尊重無聲之法律、謹守內心之禁忌,堅決不去闖路口的紅燈和道德的“紅燈”,做一個真正的強者。 一個和諧、愉快、奮起、積極向上、處處充滿愛的社會,以及和諧的交通環境就會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