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城強生、錦江、海博等出租車公司正醞釀向大眾“看齊”,統一恢復收取4元電調費,其中2元給的哥,2元用于維護、升級各公司電調平臺。對于出租車公司試圖集體恢復收取電調費,筆者跟許多市民一樣,既感突然,又心生疑問:理由是什么?非收不可嗎?收了就一定能緩解打車難嗎?
首先說理由。似乎就一個:電調平臺成本上升。所謂電調平臺成本,無非包括平臺搭建費用、運營費用(里面還有人力成本)。一家大型電調中心負責人坦言,前期開發電調叫車系統,搭建平臺時已投入了3000多萬元,電調系統每個月運營成本在1800萬元左右。這樣看,費用的確不少。還有一個理由是要安裝叫車智能軟件,這也需要成本。筆者想,既然是智能軟件,那肯定能減少人力,人工成本就降低了,怎么就不算呢?此外,令人納悶的是,目前好像各家公司都有電調平臺,這種重復建設其實很是浪費,人為導致成本上升,為何不統一建設平臺呢?這樣既可以攤薄建設、運營成本,還可以有效配置資源,如果再將所有出租車都納入進去,效果也更好。
第二個,電調費非收不可嗎?4元電調費,雖說把2元貼給司機,但司機獲益是有限的,真正能提高的哥收入的,恐怕還是非降低“份子錢”莫屬。2011年,上海曾下調了的哥的“份子錢”,但每月仍然要繳8000多元,此外的哥還要自付油費、保養費、維修費、管理費。因此說,2元電調費的補貼,對司機來說,可有可無;但“份子錢”降低了,司機就獲益匪淺了。可對于可觀的“份子錢”,出租公司能松口嗎?既然不肯松口,那就完全應該承擔,而且也完全有能力承擔電調系統的建設和運營費用,而不是將其轉嫁給消費者。
最后,收取電調費能解決打車難么?我看也未必。現在支持收取的都會拿大眾來舉例,說大眾恢復了電調費后,高峰段叫車的成功率很高,而其他公司因為叫車的人多,很難成功。這個例子看似證明了電調費的作用,但如果其他公司也收電調費了,這個作用被弱化的可能性極大。新聞報道里的一位專做電調生意的“老法師”也說,如果只是部分乘客減少或者不再打的,高峰需求還是很大,效果是否明顯,就不得而知了。因此有必要問一句:如果不能有效緩解打車難,這個電調費是不是就該取消?
所以說,有關部門在審核申請時,不僅應考慮出租車公司的利益,更應該考慮眾多司機和更多消費者的利益,考慮具體政策的后續效應。如果偏聽一面之詞,就容易引發不滿,陷入被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