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3-04-17 11:03:14
來源: 北京晨報 作者:陳琳
本市將推出一攬子綜合措施,努力在一兩年之內,使打車難狀況得到明顯改觀,其中部分改革措施在出租汽車行業管理中帶有“革命性”。比如出租車一直以來“無償無期限”的特許經營權,將逐步統一到6年;承包金,也就是常說的“份兒錢”,要制定改革措施,明確“凈承包金”的含義;改變“中國式打的”—— “招手停、掃馬路”的業態運營模式,推廣電召服務。
此外,針對近期因調整出租車租價可能導致出租車公司漲“份兒錢”的傳聞,市交通委副主任、新聞發言人李曉松昨天明確表示,出租車租價調整之后,所有增加的收益部分全部轉給駕駛員,企業不允許變相占有;同時不允許企業借機上漲承包金。
記者昨天從市交通委獲悉,市政府日前出臺《關于加強出租汽車管理提高運營服務水平的意見》,從出租定位、體制機制、運營模式、政府監管、企業主體責任等方面綜合施策,標本兼治,以提高出租汽車行業運營服務水平。另有8個配套綜合措施將在6月前陸續公布。
《意見》從完善行業準入退出機制、強化企業主體責任、理順管理體制和利益機制、增強行業監管力度、優化運營環境、接受社會和輿論監督等6個方面提出了改革思路,希望通過一至兩年的努力,實現出租汽車服務供需的基本平衡,出租車“打車難”狀況明顯改觀。《意見》首次科學確立了出租汽車定位,明確北京市將堅持和完善出租汽車公司化經營體制,強化和落實企業主體責任,提高行業規范化服務水平;綜合運用經濟、行政、技術、法律手段調節市場供應和需求,維護各方合法權益,建立起以公共交通為主、自行車和小汽車為輔、出租汽車為補充的特大城市客運交通格局。
本市現有出租汽車企業252家,營運車輛6.6萬輛,從業人員10萬多人,日均客運量190多萬人次,年客運量約7億人次,占交通出行結構的6.6%。
改革具體目標
中心城高峰時段出車率不低于80%
拒載等嚴重服務質量問題的有效投訴率降至萬分之一以下
投訴處理率達100%
駕駛員與企業勞動關系和諧
積極推廣電召服務、定點候車運營模式,提前4小時預約成功率達99%
政策解讀
新增車輛先投放出車率高企業
《意見》原文:北京將建立出租車總量動態調控機制,首先是盤活存量出租車,其次是適度增加車輛,主要服務于預約叫車和保點運輸服務。綜合考慮出租汽車里程利用率指標和市場狀況來調節供應總量。
李曉松:總量運態調控機制首先是盤活存量出租車,通過調整增雙班來提高出車率增加運能。
其次是適度增加車輛。現在本市出租車里程利用率為68%,處于“緊平衡”狀態,在總量上要適度增加一些車。到底出租車缺口有多大,增加多少雙班,新增多少車輛,我們都有測算和評估,已列入8個綜合配套措施,6月前會公布。
無論是增雙班、還是適度增加新車,都會制定準入、考核和退出機制,增量投放將通過競爭擇優配置給企業。比如說,企業出車率低,出租汽車里程利用率降至60%左右時,適度減少運力規模;而企業出車率高,里程利用率達到70%,就要考慮增加。
特許經營權由“無期”變6年
《意見》原文:新增車輛將實施特許經營制度,出租汽車增量投放將通過競爭方式擇優配置給企業,采取特許經營方式,經營期與出租汽車報廢年限一致。
李曉松:本市出租汽車行業,一直就是經營權歸政府所有,政府無償向市場配置,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未經許可私下轉讓,更不允許有償轉讓。但原來無償配置時,對出租車的特許經營并沒有明確期限,也就是說,企業取得了經營許可權后就長期存在,導致一些企業對出租車以包代管,不對司機進行教育培訓和管理,主體責任不明確。
這次改革厘清了一個概念,就是無償得到的運營權是有期限的。在具體操作中,增量和存量會分別實施。新增的部分按無償有期限來管理,期限按車輛的報廢年限來計算。在保護大氣環境質量的前提下,新的出租車報廢年限擬由過去的8年改為6年,新增出租車運營權也是6年;存量部分會逐步改為“有期”,即一批車報廢更新時,經營權隨之變為6年。
這對企業會有很大的壓力。今后會對服務質量高、經營狀況好的企業適當傾斜,管理不善,投訴率高,經營權會被收回。
企業和司機都有準入退出制度
《意見》原文:要制定出租車準入退出和考核制度,明確出租汽車企業經營和駕駛員從業的準入退出等條件,完善對企業考核并追究其主體責任的制度、對駕駛員從業資格及服務質量信譽考核的制度。
李曉松:要建立責任追究制度,對主體責任不落實、出車率低、違章率高、投訴率高和駕駛員拒載、議價、繞路等違法違章行為嚴重和服務質量低劣多發的企業,視其情節輕重,依法給予階梯性處罰。最嚴重處罰是削減運營指標直至逐出行業。
對違法違章的駕駛員依法給予行政處罰,因違法違章行為嚴重、服務質量低劣被列入服務質量信譽“黑名單”的駕駛員,5年以內不得在本市從事出租汽車運營服務。
“份兒錢”動態調整 定期公布標準
《意見》原文:改革完善承包金制度,制定承包金改革措施,明確凈承包金含義,規范企業成本核算,控制企業利潤水平。
李曉松:現在的承包金也就是“份兒錢”,國家標準單班是5175元,這里面有一部分要返還給司機,其中包括545元的基本崗位補貼,700多元的社保,1300多元的油補。除去這些凈承包金為3000多元。這些構成讓司機覺得糊涂,企業還喊冤。所以要明確凈承包金的含義,讓大家都明明白白。凈承包金還要建立動態調整機制,定期公布凈承包金標準。
作為面向大眾、涉及百姓出行的民生服務窗口行業,不允許有暴利,政府要對企業的利潤水平進行控制。還要逐步實現出租車行業運營者專營制度。所謂專營,即出租車公司只能經營出租車服務,不允許將其他的經營業務納入其中,避免政府監管時又出現一筆“糊涂賬”。
合理提高駕駛員收入,對有些方面對駕駛員要制定有效激勵。比如說,在早晚高峰、擁堵狀態的低速行駛、夜間的單返程和惡劣天氣等時段里,出租車駕駛員在勞動報酬方面要有所體現。
租價調整后,所有增加的收益部分要全部轉給駕駛員,企業不允許變相占有;同時不允許企業借此上漲承包金。
調度站、揚召站由政府出錢維護
《意見》原文:在全市推廣電召服務模式,建立統一特服號碼的調度平臺。制定電召服務管理辦法。在城市中心區和人流密集的地方建設調度站、揚招站和專用停車位。
李曉松:通過推廣電召服務,增設出租車調度站、設立揚召站,從而改變“掃馬路”的經營模式,達到減少出租車空駛、占用道路和大氣排放的目的。我們這種招手即停的中國式打的,在國外幾乎沒有,對于北京這樣特大城市來說也不合適。
因此要引導逐步轉向節約型、高效率的經營模式,除了在城市中心區建出租汽車調度站、設置出租車揚招站或專用停車位,還要制定電召的服務管理辦法。以市區兩級政府購買公共服務的方式,對調度站、揚召站、專用停車位等基礎設施進行維護和基本保障。同時對提供電召服務的整個服務體系,包括運營商、駕駛員、調度中心、企業,要進行監督和考核。
同時我們還要繼續加大力度發展公共交通,保證城市居民公共交通的基本出行,通過經濟杠桿來緩解、轉移供需失衡矛盾,轉移和抵制不必要的對出租車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