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制度實施十多年來,暴力執法和暴力抗法屢屢成為撞擊公眾神經的劇痛。在巨大的輿論壓力下,各地都在嘗試推行人性化的“城管新政”,最近報道的幾件小事就頗有玩味:武漢城管在扣押小販占道賣菠蘿的小車時,小販下跪求情,城管隊員便與之對跪;同樣是武漢城管,為取締街頭燒烤,為上繳炭烤爐的小販補貼回家的路費;而常州一城管拍攝“陳歐體”宣傳片來“為自己代言”,以化解市民對城管的誤解。
應該說,這些人性化的執法方式在剛性的管理過程中注入了溫情,增強了管理部門與市民的溝通。相對于以往簡單粗暴的執法方式而言,它或許仍難以從根本上解決城管與小販常演不衰的“貓鼠游戲”,但至少,它可以保證不會讓這樣的游戲演變成流血的暴力劇。而尤其值得肯定的是,這樣的柔性執法已成為各地城管部門的“共識”,各地都出臺了嚴禁野蠻執法的規定,如北京規定不許強行暫扣物品,甘肅規定不許辱罵推搡執法對象。這些規定對約束城管暴力執法、改善城管形象應該能起到積極的作用。或許,憑借這股子“柔性”,我們可以期待城管變管理為服務、變暴力為溫柔的華麗轉身?
恐怕不會這么樂觀。對跪也罷,圍觀也罷,眼神也罷,賠錢也罷,細一琢磨,總覺得城管隊員在執法過程中透出一股子被迫“柔性”的委屈與無奈,以內在動機而論,恐怕對媒體曝光的懼怕遠勝于內心深處對處于弱勢地位的“小販”的“人性化”尊重。雖然表面上多了溫情,但深層次的矛盾和對立仍然明顯,“柔性執法”能否長久和有效也值得懷疑。所謂的柔性執法,往往基于城管部門急于改變公眾形象的功利目的,在實行過程中也在一定程度上淪為一種噱頭。“美女城管執法”、“舉牌賣萌執法”等即是例證。
真正的人性化來自自覺的制度“柔性”。它首先體現關于城市管理的理念以及由此形成的管理模式。在中國現代化、城市化過程中,大量城市流動人口的出現及其生存方式的選取,注定與地方行政權力對“秩序美學”的追求相沖突。服從于地方權力要求的這種相對行政權力集中的城市管理部門,不可能轉變為一個公眾“服務”機構。從基本理念上說,它對秩序的追求超過社會底層的生存需求,也體現了將流動人口視為城市“異己”的心態,其執法過程必然伴隨相應的道德負荷。由此看,城市管理必須綜合考慮社會發展水平。據新加坡前總理李光耀在回憶錄中的描述,60年代的新加坡往往是數以千計的小販在大街上售賣食物,“到處污穢不堪,但我們無法取締這些非法小販和霸王車司機,必須等到1971年以后,當我們能夠提供足夠多的工作機會時,法律才得以執行,街道才得以整頓。”
由此看,要真正改善城管工作更需要有管理價值人性化下的制度柔性,需要在執法思路、城市規劃、法律設計等方面都體現出對底層民眾生存關懷的人性化,如此,才可從根本上走出“城管困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