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結構由鄉村型社會為主體向以城市型社會為主體轉變
據省統計局最新城鎮化率調查數據顯示:2012年全省城鎮化率首次突破50%,達到51.26%。這表明我省實現了由鄉村型社會為主體向以城市型社會為主體的轉變,標志著我省社會結構進入了新的時期,城鎮化支撐下的經濟跨越發展空間巨大。
一年來,全省各地在省委、省政府的領導下,在全力推動轉型綜改發展的大背景下,把推進城鎮化作為擴大內需、拉動經濟的重要抓手,積極推動創新發展,保持了經濟平穩較快發展勢頭,為全省城鎮化水平的穩步提高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2012年,全省常住人口中,城鎮人口為1851.08萬人,比上年增長65.77萬人;鄉村人口為1759.75萬人,比上年減少48.22萬人。全省城鎮化率超過50%,在全國的位次由17位上升到16位,表明山西實現了由鄉村型社會為主體向以城市型社會為主體的轉變,標志著社會結構進入了新的時期。
2012年,我省區域城鎮化過50%的覆蓋面擴大,差距縮小。城鎮人口超過50%的市由上年的太原、陽泉、大同、晉城4市增加到5市,朔州市也進入了城鎮人口過半的第一軍團。城鎮化率排第1位和第11位的差距縮小至42.35個百分點,全省城鎮化整體水平穩步提高。
雖然我省城鎮化率突破50%,城鎮化水平有了長足發展,但是,還低于2012年全國平均水平1.31個百分點,與發達省份相比,我省差距依然較大。目前,我省人均地區生產總值為5327美元,工業化水平為52%,城鎮化與工業化之比為0.99,仍低于國際公認的1.4—2.5的合理區間,城鎮化滯后于工業化。按照國際標準,人均GDP達到1000美元的地區,城鎮化水平應在60%以上。所以,與我省人均GDP相比較,全省城鎮化水平相對滯后。有研究表明,50%左右是城鎮化發展最快的時期。當前,我省已進入城鎮化發展的加快期和關鍵期,以城鎮化促進經濟跨越發展的提升空間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