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統計局今天發布一季度經濟數據,并答記者問。國家統計局新聞發言人、國民經濟綜合統計司司長盛來運表示,國家統計局去年通報發布的城鎮化率是52.57%,統計口徑是常住人口,而專家談到35%左右的城鎮化率很可能是依據公安部門的戶籍資料計算的城鎮化水平。
盛來運表示,我也注意到了有關城鎮化及其城鎮化測量方面的討論,我想專家所談到目前35%左右的城鎮化率很可能就是依據公安部門的戶籍資料計算的城鎮化水平。按戶籍人口計算,城鎮的非農戶口的人口與全國人口的比例恰恰也就在35%左右。國家統計局去年通報發布的城鎮化率是52.57%,口徑是常住人口,即城鎮常住人口占全部人口的比重。所謂常住人口就是城里面居住6個月以上的這部分人群,包括一次性居住6個月,或者是一年之內居住過6個月以上,這都被統計為常住人口,這個概念和口徑是和國際上其他國家一致的。這兩個數據之所以有差距主要是指標的定義口徑和數據來源不一樣,這是很正常的。
盛來運表示,造成這兩種數據口徑不一致的主要原因是城鄉二元結構,以前農村人口是農業人口,在城里居住的人口就是城鎮人口。但隨著改革開放,隨著勞動力流動轉移加快,農村人口進入城市以后,在城里面打工置業,雖然生產生活在城市,但是戶口并沒有變過來,所以才有這樣一種數據的差異。目前在城里面打工的農民工有1.66億人,他們中間大多數還是農業戶口,沒有獲得城鎮的戶口。我想這兩個數據也說明,要進一步提高中國城鎮化的質量,尤其要加快農民工的市民化。政府提出來中國要走新型城鎮化的道路,不僅僅是人口的城鎮化、戶口的城鎮化,也不僅僅是城鎮面積的擴張,關鍵還是有產業和就業支撐的城鎮化,是數量和質量統一的城鎮化。我們會繼續加大統計方法制度的改革,更全面地反映城鎮化的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