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人民日報》以《家庭農場,熱潮中的冷思考》為題報道了制約家庭農場發展的瓶頸。其中提到,制約家庭農場發展的第一大問題是土地問題。很多家庭農場主感受到土地流轉成本高,難度大,不穩定,擔心租賃的土地會被原承包農戶收回。
小農戶經營賺錢少,大量的農民進城務工,土地拋荒嚴重,這是很多“三農”專家對農村情況的的基本判斷。按照學者的判斷況,農民應該流轉土地的積極性很高,家庭農場經營者不大可能為土地而發愁,可是為什么還是出現家庭農場土地流轉成本高,難度大,不穩定的問題呢?筆者以為,這不但和農業本身的小農戶經營有關,更和中國的“半拉子城鎮化”有關。
由于歷史原因,中國的小農戶擁有的土地規模小并且分散。比如,一個農戶擁有六畝土地,那么這六畝土地會分散為三到四塊地。這種土地細碎化特征,提高了土地流轉過程中的交易成本。
家庭農場需要連片集中的農田,方便規模化、集約化的農業生產進行。如果要實現土地的連片集中,家庭農場主不但要和不同的農戶進行流轉談判,也要和同一農戶就不同地塊的流轉進行談判。一對多的談判,談判對手的相互觀望,比較,自然會增加土地流轉的難度。
此外,很多鄉村是聚族而居,同根同祖的親緣關系,讓農戶在土地流轉談判中容易抱團,一起抬高土地的流轉價格。如果土地租賃者是外來農戶,這種情況出現的概率會更高。這自然會增加家庭農場經營者的土地流轉成本。
很多農民在城市打工掙錢,但是卻無法真正成為城里人。其一,這些農民不能依靠自己的收入在城市買一套自己的房子,把妻兒老小接進城;其二這些農民享受不到城市的各種社會保障,心里的不安全感和不穩定感相當強烈。在城市既沒有家,也沒有保障,農村老家就成為其永遠的家,土地亦成為其最后的依賴和保障。一旦在城市打工掙不到錢,或者遭遇工傷事故,亦或變老生病,還要回到農村老家。如果土地全部流轉出去,回到家里就徹底沒有保障。如果土地流轉的價格過低,一家的生計就成為問題。有了這樣的顧慮,農戶在土地流轉中不可避免地為未來收回土地留有余地,并且盡量提高土地流轉價格。
如果農民在城市務工,成為城市的產業工人,而不是亦工亦農的“農民工”,能在城鎮安家置業,享受到各種社會保障,不再有居無定所,漂泊不定的流浪感,城市就成為他們的“新家”,就會在城市安心工作生活,就不會再留戀農村老家的土地,就不會為應對不時之需而收回流轉出去的土地。土地流轉的不穩定性能在很大程度上有所好轉。
同時,城鎮的工業和商業繁榮,能讓更多的農民在城鎮找到自己的舞臺,讓更多的農戶從農業產業中析出,從而在土地經營權流轉市場上有更多的土地供應,土地流轉的供需力量也自然會發生變化。這種變化也許能在很大程度上緩解土地流轉的成本高、難度大問題。
家庭農場規模化、集約化經營特征決定了其健康發展的基礎是充足而穩定的土地供應。讓這個基礎扎實穩固,就必須建立健康的土地經營權流轉市場。土地經營權流轉市場的建立不能僅僅從農業產業內部找辦法,還應該從農業現代化和新型城鎮化協調推進的角度探索新的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