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城鎮化應向外界傳遞出清晰的信息,那就是這輪城鎮化是以人為本,重在制度改革和有可持續性的投資,堅決反對人為造城,不是新一輪“投資大躍進”和房地產化。
新型城鎮化將成為中國擴大內需的最大潛力,也將成為中國經濟未來很長一段時間內的主戰略。這一輪城鎮化之所以要提“新型”,是因為之前的城鎮化在速度猛進的同時,也出現了眾多問題。比如,土地城鎮化遠高于人口城鎮化,城市的運營管理顯得極為粗放,中西部和東部城市間、不同行政級別的城市間差距大,2.6億農民工沒有分享到公共服務,等等。這些問題的出現制約了城鎮化質量的提高,需要通過進行升級版的城鎮化,也就是新型城鎮化來破解這些問題,從而推動中國城鎮化走質量為主、速度為輔的道路。
新一輪城鎮化可能帶來的問題
用新型城鎮化來解決之前城鎮化存在的問題,是很有價值和必要的,但考慮到城鎮化發展的問題會存在一些慣性作用,以及現有體制還存在一些不適應新型城鎮化要求之處,在推行新型城鎮化中不排除還會出現一些新問題。最有可能出現的是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一些地方政府盲目投資以及可能出現巨額地方負債的問題。
當前干部考核體制還是偏重于經濟方面,GDP崇拜還存在。中央政府提出新型城鎮化后,不排除一些地方政府會夸大新型城鎮化中關于投資的部分,繼續走投資依賴型道路,將投資繼續看成是“拉動經濟增長”的著力點。
首先是地方政府會集中投資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等領域,這可能增加地方政府在城鎮化過程中盲目投資的幾率,甚至在推進速度上存在搞競賽的可能性。而對這一領域投資力度的盲目加大,將帶來一系列問題,比如,誘發新一輪固定資產投資過熱的風險,四線城市一些“空城”、“鬼城”已敲響警鐘。打著城鎮化的幌子片面追求基礎設施建設,通過擴大投資盲目做大GDP總量,將使城鎮化走樣。
其次是投資房地產領域——如果地方政府以為新一輪城鎮化又可以大規模拆遷征地建房,在地方經濟發展過程中繼續過度依賴房地產開發,將可能使城鎮化變味成“房地產化”。
這種投資依賴路徑的城鎮化,必定導致地方政府大量舉債。這在一定程度上會促進地方政府利用多個融資平臺進行舉債,因債券利率遠高于財政部代發的地方政府債券,無形中加大了地方政府的融資成本。同時,未納入債務預算管理的現象也將大量出現,大規模的隱性債務有可能導致地方政府債務的過度膨脹。
第二,可能對農業帶來沖擊。
按照現有的家庭聯產承包制,城鎮化可能對農業產生一定的擠出效應。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城鎮化水平的提高伴隨著城市面積的擴張和耕地面積的減少。隨著大量耕地被地方政府商業化,如果沒有過硬的措施,會給糧食保障帶來壓力。而農業還面臨勞動力的嚴重缺口,隨著農村勞動力大量向城鎮和工業部門轉移,解決明天“誰來種地”是當務之急。
其次,城鎮化還將帶來從事農業的高成本、高風險以及資源環境約束等問題。比如,工業化、城鎮化進程使城市、工業在與農業和農村的水資源爭奪中占據明顯的優勢地位,糧食生產面臨水資源瓶頸,這無形中會對農業產生沖擊。
此外,城鎮化可能對鄉村文化造成一定程度的破壞,可能讓一些有歷史文化價值的古村落、古民居、古街道等得不到妥善保護,整體格局和風貌遭到破壞,文物建筑和歷史街區也將可能受到不同程度的損毀甚至消失。
第三,可能存在城市綜合承載力不夠的問題。
當前有2.6億進城務工人員在城市就業,未來中國城鎮化率要達到70%的水準,這意味著,中國還會有3億左右農民進城,這將對城市的綜合承載力提出極大的考驗,很有可能因承載力不夠而形成新的“城市二元結構”。
農民進城需要城市有產業支撐,便于其解決就業。對于進城農民來說,就業是他們成為城市市民的先決條件之一。而如果產業發展滯后于城鎮化,就會導致就業崗位不足。應防止一些城市不做科學論證、一味擴張城市建設規模,導致產業和園區出現“空心化”現象。
農民進城存在戶籍改革與公共服務不對等現象。城市戶籍改革的推進如果沒有相關公共服務的跟進,農民在城中的生活依然艱難,受到的待遇依然和城市居民無法對等,同時他們已經失去土地無法回到農村,這種現象的長期積累將會導致城市社會的不穩定。
此外,幾億農民進城,對城市交通、生態、管理等方面的承載力也提出了挑戰。當前城市病已經嚴重,如果不進行集約水平的提升,很有可能會加劇城市病,最終使城鎮化質量下降。
第四,存在刻意追求城鎮化率提高的可能。
當新型城鎮化成為國家戰略,不排除一些地方政府會過于追求對城鎮化率的提高。這樣一方面會繼續讓城鎮化走速度型的老路,另一方面可能會有一些弄虛作假的現象發生,從而錯失提升城鎮化質量的戰略機遇期。
從四個方面破解問題
對這輪新型城鎮化可能出現的問題作出預估是有價值的。換言之,對這輪新型城鎮化需要作系列的風險評估,這樣可以推動這輪新型城鎮化更好地前行。但也需要對新型城鎮化抱有辯證的觀點,那就是任何重大戰略都不太可能無風險。也就是說,對風險和機遇要作整體評估,權衡利弊,盡量讓利更多、弊更少。這輪新型城鎮化,既要看到問題,也不要被問題嚇住,關鍵是要能未雨綢繆地應對這些問題。當前要破解這些問題可以從幾個方面入手——
首先,新型城鎮化應向外界傳遞出清晰的信息,那就是這一輪城鎮化是以人為本,重在制度改革和有可持續性的投資,堅決反對人為造城,不是新一輪“投資大躍進”和“房地產化”。為此,可以通過嚴格土地指標、提高地方投融資平臺融資條件、完善相關法制法規,以及調整對干部考核機制等辦法,來避免地方借新型城鎮化之名,行投資依賴之實。
其次,城鎮化過程中應注重與農業現代化的互相促進作用,并且在將農村打造成新城鎮的同時,要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對部分農村進行保留,保護鄉村文化的傳承。對于已經實行幾十年的農村家庭聯產承包制,需要結合當前形勢進行調整和改革,推動規模農業的發展,讓城市的資金、技術、人才通過規模經營的方式來發展農業,提升農業的現代化水平,從而實現和城鎮化的良性互動。
再次,必須大力提高城市的綜合承載力。一方面大力發展新興產業,挖掘新的消費熱點和產業,尤其大力發展服務業,解決農民進城后的就業問題;另一方面應大力發展低碳環保的新技術,大力提高城市管理水平,走集約、節能、生態的城市發展新路子,提高城市的承載力。
最后,要大力推行制度改革。新型城鎮化的核心是人的城鎮化,要始終圍繞人來展開,要通過戶籍、土地、財稅等方面的制度改革,切實提高農民的收入和公共服務均等化。通過給予公平機會保證新進城農民能夠融入城市中,從而實現社會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