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發布的《農民工市民化的成本測算》課題報告中指出,推動城鎮化,一個農民工市民化的成本為8萬元。
一位農民變成城市居民以后,到底會給城市增加多少成本開支?8萬元到底是如何測算出來的?依據在哪?不同的城市,農民工市民化的成本開支是否一樣?哪些開支是必須的?哪些開支又是強加給農民的?這些問題,都需要有關方面認真分析。
“城鄉二元結構”已成為中國邁向全面現代化進程中最重要的障礙之一,也成為擺在社會公平正義面前的一道屏障。加快城鎮化建設步伐,讓更多的農民工市民化,是一項十分重要的舉措。
但如果只注重形式上的改變,而不重視內容上的統一,農民進城以后變成戴著城市居民頭銜的“另類人”,在各方面仍然享受不到城市居民的待遇,那么這項改革恐怕不容易成功。
也許有人會說,這正是要計算農民工市民化成本的主要原因。但不要忘了,農民所做的貢獻可不是區區“8萬元”可以比擬的,也是根本無法測算出來的。
從新中國成立到現在,由于“剪刀差”的問題,廣大農民一直都在默默無聞地為城市做奉獻,給城市提供與勞動力成本不相對應的服務。每一座城市的高樓大廈,每座城市中城市居民不愿干的活兒,都由農民承包了下來。相反,城市卻沒有為農民提供等價值的服務。
按照十八大提出的“加快城鎮化建設”的目標,農民市民化也已不是傳統的農民通過花錢買房子、買戶口等手段成為城市居民,而是通過城鎮化建設,建設大批小城鎮,讓農民自然地成為小城鎮的一員。
農民市民化以后,騰出來的土地也是一筆巨大的財富,既可以進行大規模、高效率的種植,也可以用于發展工業經濟和商業經濟,其所產生的效益也是“8萬元”成本所不能比擬的。
所以,農民工市民化的賬,只能由政府關起門來核算,算一算政府應當如何加大對小城鎮建設的支持和投資力度。公開的算賬方式,則是既算“成本賬”,也算“貢獻賬”,這才能有效避免“農民工市民化”讓人產生農民占了城市的便宜、揩了城市居民油的錯覺,才能避免城鄉居民之間的關系因農民工市民化而出現惡化,也才能使進入城市后的農民避免成為了城市的“另類”。否則,這會嚴重影響我國城鎮化建設的步伐與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