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工被污名化源于用工制度不合理
時間:2013-03-26 18:01:27
來源:觀點中國 作者:張田勘
現有的勞動用工體制也決定了一個人一旦成為正式工和升遷為管理者,就擁有了一輩子的金飯碗,并能決定更多的臨時工的命運,因而才使得現在的臨時工工作機會難得、待遇低下和屢屢成為替罪羊。
遼寧省鐵嶺市委宣傳部副部長邱立強表示,西豐縣委書記閆立峰違規坐豪車、套用武警部隊假車牌、多次出入大酒店的情況,閆立峰在接受采訪時稱,違規使用套牌軍車是他的司機辦的,他并不知情。這名司機是一名臨時工,事發后已主動辭職。
但凡出現違規違法或壞事都是臨時工干的如同但凡有了成績都是領導有方一樣,已是中國特色之一。不過,細究“臨時工干的”這一指稱和現象更能清楚地了解臨時工在中國的污名化和中國職場中的種種蔽端。
臨時工的被污名化首先是從擋箭牌和替罪羊開始的,這符合人類的一種天生的心理行為特點,即推卸責任,文過飾非。按照“推卸責任定律”的說法是,推卸責任是動物與生俱來的本能,動物們一旦預測到在不久的將來自己會與某件事毫無瓜葛,就會從這一分鐘開始推掉與此事有關的一切責任。但是,承擔責任的往往是那些對這種情況一無所知的動物。
不過,這并不能解釋把一切壞事都推到臨時工身上的現象。因為,其一,固然有些負面事件的發生與一些臨時工培訓不足、技能較弱、對崗位職能不熟悉等有關;其二,對發生的違規違法事件臨時工并非不知情,但是,由于臨時工在一個單位或組織層級中是底層的弱勢群體,其一切作為都得聽從領導的指令和指揮,所以他們做的事情百分之百地都是領導的責任,而非臨時工的責任,只不過臨時工是執行者。這時,把責任都推到臨時工身上,更體現了管理者的良苦用心和智慧,凡事總得有個替罪羊么!
不過,事情從這里就開始變質和惡化了,因為臨時工開始成為一個與違紀犯法甚至和壞事、罪惡聯系在一起的污名,也是一種恥辱的印記,甚至其污名開始超過城管了。然而,誰都知道,實際上那些違規違法的事情大多不是臨時工干的,即便他們干了,也是在執行領導的旨意。
然而,臨時工現在不只是獲得了污名,而是擴大了其價值和使用價值,比如,擴大了帕金森定律在中國的范疇。英國學者諾斯·古德·帕金森在其《帕金森定律》一書中詳述了一個組織或企業人浮于事、機構膨脹,效率低下的一些原因,其中一個原因就是不稱職的官員或管理者對機構改革的設計和掌控。
一個組織或企業由于業績不善,可能瀕于破產或倒臺,于是不稱職的管理者有三種改革方式。一是申請退職,把位子讓給能干的人;二是讓一位能干的人來協助自己工作;三是任用兩個水平比自己更低的人當助手。實際上,管理者斷然不會走第一條路,因為那樣會喪失許多權力和利益。第二條路也不能走,因為那個能干的人會成為自己的對手,早晚得讓自己下臺。所以只有第三條路最適宜。結果是,兩個平庸的助手分擔了他的工作,也不會對其構成威脅,自己可以繼續高高在上發號施令。不過,兩個助手會如法炮制,再為自己找兩個更加無能的助手。于是,機構臃腫、人浮于事、相互扯皮和效率低下的機構和管理體系便形成了。
不幸的是,中國某些機構改革現在正在走這樣的路,只不過管理者不是采用那些正式工,而是利用臨時工。例如,一些地方的單位或組織的正式工減少了,但臨時工卻越來越多。媒體披露,東部沿海一個縣的農業局,正式工只有40個,但臨時工有100多。這一方面固然是朝三暮四變為暮四朝三或換湯不換藥,甚至造成了機構的更加臃腫,另一方面,還可以任意讓臨時工當替罪羊,并隨時以種種理由辭退臨時工。
實際上,臨時工并非不能干活或庸常之輩,而是現在的勞動用工制度決定了他們只能干粗活重活臟活,不僅不能擔當重任和有升遷的機會,而且隨時還要擔當替罪羊的角色。同時,現有的勞動用工體制也決定了一個人一旦成為正式工和升遷為管理者,就擁有了一輩子的金飯碗,并能決定更多的臨時工的命運,因而才使得現在的臨時工工作機會難得、待遇低下和屢屢成為替罪羊。
好的用工體制并不會給予一個人正式工或臨時工的標簽,而是要看一個人是否擁有勝任某種工作的能力,只要能勝任,那么待遇就是一樣的,也就有全民通用的社會、醫療、失業保險和各種待遇。相反,正是那些管理者或領導者在本質上才是臨時工,因為他們是經過公民選出來的,公眾隨時都可能審視其工作是否稱職而有權力罷免他們。但是,這種情況在眼下的現實中恰恰相反。所以,是到了改變勞動用工的時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