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秀榮的境遇讓人噓唏:干了36年還是臨時工,此其一;其二,如今已經78歲了,超過退休年齡23年了,還在干著環衛工的工作;其三,工資何以才700元?噓唏歸噓唏,該有人為張秀榮的情況負責、反思,也該有人汗顏!
首先,張秀榮所在的環衛部門該汗顏。作為環衛部門,負責城市衛生工作是必需的,但同時,也得為環衛工的權益和利益負責,得保障環衛工的基本勞動權益和生活權利。一個78歲的老人,已經在環衛部門干了36年,沒有醫療養老保險,讓她繼續工作,每月發700元的工資,看著是照顧,實則是一種責任推卸。臨時工只是特定歷史條件下的特定產物,隨著2008年勞動合同法的實施,臨時工和臨時工這一稱謂,就早已經壽終正寢,何以張秀榮如今依然是臨時工的身份?環衛部門何以沒有為老人爭取相關保險權益等?
其次,法律法規所造成的一些漏洞,我們當反思彌補之策。按照我們相關保險法規,在推行社會保險制度之前,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職工,是可以依法申請領取養老保險和享受醫療保險服務的。然而問題的關鍵顯然在于,相關保險制度實施前,張秀榮老人只是臨時工的身份,無法與正式工一樣,享受到領取養老金等待遇。和張秀榮老人有著相同與相似情況的,并不僅僅是一個人,他們沒有醫療與養老保險,一旦停止工作,生活將陷入困境。那么對于這一部分臨時工,國家相關部門是否應該有所舉措,以保證他們的正常養老、醫療等需求呢?
臨時工也是工人,也是勞動者,他們因為時代與社會的原因,頂著臨時工的身份,拿著低標準的工資,卻干著比正式工更苦更累的工作,這本身就是極不公平,也極不合理的。對此,用人單位、相關部門,不能無動于衷,不能讓他們辛苦了一輩子,到頭來老無所依、病無所醫!劉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