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長部樓繼偉24日說,財政支持民生要堅持“守住底線、突出重點、完善制度”原則。政府不能只要碰到民生問題就都要去做,要考慮財政的可持續(xù)性。目前仍有很多民生政策制度尚不完善、缺乏約束。我們應該幫助窮人,而不應該幫助懶人。(3月24日 新華社)
窮人之所以成為窮人,有著多方面的原因。比如,因為家人或自己患有某種疾病,需要承擔高昂的醫(yī)療費用,或者基本喪失勞動能力,即所謂“因病致貧”;因為所受教育有限,或者所掌握的技能不足,無法獲得較高的收入;因為所處區(qū)域的緣故,無法獲得更多的就業(yè)機會,無法進入高收入的行業(yè),使得收入無法得到提高等。
當然,我們也不能否認有些窮人之所以窮,就是因為其懶——懶得學習,懶得干活,懶得開動腦筋,懶得與人打交道,懶到最后,只想從別人那里獲得施舍,卻不愿意用自己的力氣去謀生。這樣的懶人中,有些人的欲望很小,只要能夠維持基本的生存,就心滿意足了;有些人的欲望卻很大,雖然自己不肯努力,卻總喜歡怨天尤人,來自別人或政府部門的幫助少了,就會不停地抱怨,甚至做一些破壞性的事。
但是,一個社會之所以能夠維持其運轉,就在于絕大多數人不是懶人;而貧窮很多情況下之所以會在代際之間得以逆轉,就在于絕大多數窮人都不會甘于永遠貧窮,他們總在不斷努力以改變自身和家庭的狀況。
另一方面,懶人也不一定是窮人。“窮人的孩子早當家”這句話,除了說明窮人的孩子更早自立外,也說明窮人往往為生活所迫,更懂得勤勞對于生活的意義。而一些富家子弟,由于對生活之不易體會不深,也會成為無所事事的懶人。
行文至此,我們就不得不面臨一個問題,即,如何判斷一個人是不是窮人或懶人?或者說,用什么樣的標準來甄別窮人和懶人?因為,既然相應的民生政策最終目的是“幫助窮人,不幫助懶人”,對窮人和懶人進行甄別,便成了必要且緊迫的事。當然,這里的“懶人”指的其實是“又窮又懶”的人。
相對來說,窮人比懶人更易甄別,因為對于什么是“窮”,既可以通過表面的觀察獲得直觀的印象,也可能很容易對其個人和家庭資產進行量化,并以此對照相應的標準,得出其是否需要救助的“窮人”的結論。懶人則比較難判斷,因為,“懶”是很難量化的。有些地方以介紹多少次工作而不肯去做作為判斷懶與不懶的標準,也有值得商榷之處,因為他不去做的原因可能是因為相應的工作不適合其個性、能力,而非因為懶。
雖然我們總是希望做到完美,但是,任何一種政策都不可能是完美無缺的,都會存在各種各樣的漏洞,都會被一些人鉆了空子。但是,判斷一個對弱勢群體進行救助的政策是否足夠好的標準,不是其是否會被非弱勢者鉆空子,而是其是否能使盡可能多的弱勢者獲得救助。或者說,如果無法剔除掉所有的懶人,那么,只要所有的窮人都能得到救助,懶人獲得救助就成了我們不得不承受的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