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個尊重公民權利的社會中,政府被授權支配公民稅收等財富,并被賦予承擔社會公平、秩序良好、人人都能過上有尊嚴的生活的職責。拋開政府責任談論對窮人的社會救助,對窮人的救助就永遠無法真正落實。
政府為什么要救助窮人?
天氣越來越冷,從貴州畢節凍死的孩子,到那些衣不蔽體瑟瑟發抖的流浪漢,弱者的悲劇一次次撞擊我們的良心。誰該為他們的死負責?誰該為貧困負責?這個問題仍有厘清的必要。
人之所以成為窮人,并不都是懶惰所致,疾病、意外、災害等自然或人為的原因都有可能讓人成為窮人。
政府救助窮人,從倫理上說,是對窮人遵守社會制度、遵守法律的補償。從利益上,是為了維護富人和社會安全的需要。毫無疑問,當一個人因為貧困無法在社會上活下去的時候,他就會偷盜,會搶劫,甚至會仇恨社會,富人當然就會成為目標,整個社會的治安都要為之付出代價。救助窮人其實就是救助自己。
上世紀初的美國,社會救助并不發達,偷盜搶劫報復社會的縱火犯罪嚴重影響美國治安,富人為了防范貧窮的黑人搶劫自己,紛紛住進安保森嚴的富人小區,但案件仍然居高不下——富人無法讓自己和窮人完全割裂。直到美國政府加大社會救助,致力縮小貧富差距,美國的治安才一步步好轉。
政府并不會創造財富,但政府可以用稅收的錢,把社會財富進行再分配,從而實現“讓每一個人都能享受到改革開放成果”這一目標,這是縮小貧富差距,增加全體人民幸福指數的必由之路。
從另外一個角度講,任何人都無法保證自己一生一帆風順,自己子孫永享富貴,人人都有可能因為不可預測的遭遇淪為窮人。電影《一九四二》中的老東家,無論如何也沒有想到自己也會變成窮人。所以,建立窮人的基本救助保障制度,一定意義上也是給自己的未來安全系上保險繩。
政府有錢救助窮人嗎?
我們的媒體熱衷于呼吁社會各界捐款援助,熱衷于報道忍受貧困、自強不息、不給政府添麻煩的“堅強者”,卻鮮見強調政府責任。
在一個尊重公民權利的社會中,政府被授權支配公民稅收等財富,并被賦予承擔社會公平、秩序良好、人人都能過上有尊嚴的生活的職責。拋開政府責任談論對窮人的社會救助,讓民間救助成為救助的主角,那就成了“無政府主義”,對窮人的救助就永遠無法真正落實。“無政府主義”,對窮人的救助就永遠無法真正落實。
當然,我們歡迎富人為慈善捐款,但一個個的新聞事件讓我們看到,具有不確定性的捐款無法解決普遍的社會救助問題。社會救助必須依靠政府,這也是國際慣例。
“那么多窮人都讓政府救助,政府哪有那么多的錢?”這是不少人常說的一句話。
基于有限救助思想,政府目前對于農村貧困人員的救助僅限于年收入2300元以下的人群,救助一般采用補差法,保障受助者每月平均收入192元。但在很多地方,糧食作物的收入也被計算到了平均收入中。很難想象,在當今社會中,包括吃飯在內人均每月只花192元很難保證正常的生活,更不要說家人生病,孩子上學了。
所以,對于街頭的乞丐,我們很難辨別真偽,因為確實有無法生活的窮人被迫帶著孩子行乞街頭。
政府真的無力承擔救助嗎?即便中國13億人口,即便貧困人數有1.3億,即使按照每人每年救助5000元計算,所需救助的總費用也不過是6500億。相比2011年全國財政收入103740億元,占比重僅為6.3%。事實上,采用補差法救助,財政的實際支出更低。
一邊喊著沒錢,一邊蓋著豪華辦公樓,一年三公消費9000億,數字之下的巨大反差讓民眾感到難以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