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大學經濟學院教授許認為,農民市民化是城鎮化過程中繞不過的問題,而戶籍制度改革對于推動農民市民化具有重要的意義。他認為,戶籍制度改革的關鍵在于賦權和增利,即通過一系列的制度改革,賦予農民與市民同等權利,獲得同等待遇,最終改變城鄉居民的身份差別。為此,他提出了深化戶籍制度改革的具體路徑。(8月11日《人民日報》)
正如同許經勇教授所說,戶籍制度改革的關鍵是賦權和增利。對于農民來說,增利比賦權更加重要。所謂“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天下攘攘,皆為利往。對于大多數的農民來說,看得到的利益比看不到的權利更為重要。因此,戶籍制度改革的重中之重在于增加農民的利益。
實際上,無論從馬克思關于人的衣食住行與其他需求的經典論斷,還是馬斯洛等西方思想家和心理學家的理論來看,人類最為注重的首先是與個人相關的衣食住行等物質生活需求。當前,很多農民在大城市生活的物質需求還不能得到有效的滿足。在這種情況下,談論賦予農民權利無疑有畫餅充饑之嫌。因此,戶籍制度改革的重中之重在于增加農民利益。
對于農民來說,小城市落戶較為容易,但是基礎設施、就業機會、公共服務等和大城市相比均存在一定差距,對農民吸引力有限。大城市雖然在基礎設施、就業機會、公共服務等方面更吸引農民,但限制也更多,農民落戶也更為困難。因此,當前深化戶籍制度改革,應該在完善小城市基礎設施、提供更多的就業機會和提高公共服務的基礎上,重點增加大城市農民工收入,并逐步取消農民落戶限制。
增加到城市農民工收入限制,首先應該從增加大城市農民工收入入手。近年來,在長三角和珠三角等地區均不同程度的出現了農民工“用工荒”難題,這一方面反映了農村進一步發展,農民收入進一步提高,城市對農民新引力的下降;另一方面也反映了當前農民在大城市的收入普遍較低。因此,要首先增加大城市農民工收入,增加大城市對農民的吸引力。
其次,大城市應該創造更多的農民工就業機會。農民工由于其知識水平有限,其從事的行業也受到一定的限制。因此,大城市要想增加農民工就業機會,就應該從基礎行業,例如基礎建設、服務也等入手,增加農民工就業機會。
第三,在增加農民工就業機會的同時,逐步使農民工和城市居民享有同等的服務。當前,很多農民工并不能享受城市基礎設施完善、服務質量較高所帶來的便利,在教育、醫療等方面表現的尤為明顯。因此,大城市要逐漸放開限制,使為大城市發展做出相應貢獻的農民工享受和城市居民同等的服務機會。
在此基礎之上,大城市可以有條件、逐步的放開限制,允許農民工落戶。由于大城市在財政收入、經濟發展水平、公共服務質量和就業機會方面的優勢,對農民具有天然的新引力。因此,大城市可以在增加農民收入、提供更多就業機會和使農民工享受和城市居民同等服務的基礎上,有條件、逐步的放開限制,允許農民工落戶大城市,實現農民市民化。
總之,農民市民化是經濟發展的必然結果,也是進一步提高經濟水平的必由之路。而當前的城鄉二元結構已經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我國經濟的進一步發展。因此,增加農民是當前戶籍制度改革的重中之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