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孩子茫然地站在一個打工子弟學校的門口,而校舍已經變成了一片廢墟。昨天,這些圖片深深刺痛了很多人的心。
據報道,北京將關停24所打工子弟學校,涉及1.4萬余名學生。市教委要求,“把保證每個孩子有學上作為工作底線,確保愿意在京上學的孩子一個都不能少”。這個孩子就是這些抽象數字中的一員,而他能否進入官方話語中的“確保”之列,仍然未知。
按照市教委負責人的介紹,拆遷打工子弟學校是堅持“三先三后”原則:先拆民居,后拆學校;先有學生分流工作方案,后組織實施;先分流安置好學生,后才允許拆校舍。但現實中,這些原則執行得怎樣呢?那些讓人悲痛的照片,是無言的回答。
當然,有關部門還在聲辯,它們針對的不是學校,而是在拆“違法建筑”。我們從不否認政府有拆“違法建筑”權,但即便因為安全原因,確實要把一些嚴重不合乎安全規范的學校拆除,為何不能先做好安置,再行拆遷?暑假將近兩個月,有充分的時間安置學生,為什么不早做計劃,以致出現“開學了無學可上”的現象?
拆學校顯然不能簡單等同于拆違建,周全考慮校園內上萬孩子的命運,既然是市教委明確提出的要求,為什么沒有得到很好的執行?拆遷學校,必須以妥善安置為前提。如果當前的校園不安全,就應加大投入幫助其達到安全標準,或者將學生安置到認為安全的地方再去拆遷。
現在,有關部門應當亡羊補牢,直面一個緊迫的問題:學校拆了,孩子怎么辦?
沒有妥善的安置方案,就以違法建筑為由拆學校,只會令輿論大嘩,讓政府陷入被動。
而且,據此前媒體報道,相關政府部門或官員曾大力肯定過一些打工子弟學校的辦學成績,甚至承諾將發放辦學許可證,頃刻間又變臉,這種政策的突然襲擊,讓政府的信譽何在?
現在,幾個區都拿出了各自的安置辦法,除了可以進入公辦學校之外,還有提出了委托辦學、改造公辦學校、分流到已經審批的自辦校等方法。這些方法中,上公辦學校的門檻很高,需要辦齊“五證”。
但眾所周知,對很多菜農、商販、臨時工來說,很難辦到“在京務工就業證明”。而“五證”中的“戶口所在地鄉鎮政府出具的在當地沒有監護條件的證明”既折騰人,也不合情理。什么才算“有監護條件”,如果孩子有爺爺奶奶等長輩看護,他就必須承擔骨肉分離之痛,遠離父母,孤獨留守在千里之外的老家?
而其他方法的門檻如何,現在還不得而知,希望不會再出現橫亙在打工子弟上學路上的新障礙。
國家規定,流動人口子女的義務教育由流入地政府負責。保證被關停的這些打工子弟學校的孩子有學上,是短期應當解決的問題,也是任何一個地方政府不可推卸的責任。這些方案不能只停留在紙上,必須通知到每一個焦灼的家長,同時不能設置高于原先學校的門檻,切實保障那些沒有了學校的打工子弟,有學上,有書讀。打工子弟學校,應“無安置不關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