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南京市更換路牌,人們有很多想不明白:路牌為何這么貴,是有導航功能還是有語音提示?南京市曾于上世紀末和本世紀初兩次大規模更新路牌,為什么現在又要更換?現在人們終于恍然大悟,原來秘密在這里——承接換牌工程的是南京市城管局的下屬企業。“老子”決策,“兒子”實施,肥水不流外人田;“老子”巧立工程,“兒子”大發其財,一家人上下其手。如此,路牌自然更換越多越好,花費自然越高越好,所以才出現一條不足千米的街道樹立10塊路牌的奇觀。
如此看來,與其說花巨資更換路牌是“形象工程”,不如說是有關部門的“權力自肥工程”。徐懷寧局長說更換路牌試點工程的招投標“程序上肯定是合法的”,卻沒有拿出證據解釋為什么合法,人們很難想象2792元一個路牌的報價是最低,或者只有城管局的下屬企業才有資質做路牌——程序合法?公開公平公正?不知讀者諸君信不信,反正我不信。而且,如果這件事沒有被曝光、被質疑,將來會不會重新招投標恐怕是一個問題。南京市審計部門不妨查一查,上世紀末和本世紀初兩次更換路牌工程是哪家企業承接的,南京市城管局下屬的這家企業是不是更換路牌的“專業戶”。
實際上,南京市城管局擁有下屬企業,這本身就是不合法的。早在1984年12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就下發了《關于嚴禁黨政機關和黨政干部經商、辦企業的決定》,2005年12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再次下發通知,要求各級黨委機關和國家權力機關、行政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以及隸屬這些機關的事業單位一律不得經商、辦企業,不管原來經過哪一級批準,都必須立即停辦,或者同機關徹底脫鉤。幾十年來,各地都在不斷清理公權機關的下屬企業,或關停,或并轉,或脫鉤,各地國有企業集中歸口當地國資委管理。2004年3月17日《揚子晚報》有一篇報道,題目就是《江蘇省政府機關所辦企業年內徹底脫鉤》,那么我們就要問了:南京市城管局的下屬企業為什么至今沒有脫鉤?如此明目張膽的違規行為為何長期沒人管?
1984年我國尚未明確提出實行市場經濟,但“政企分開”已成基本共識,中央明確意識到公權機關經商、辦企業的危害性,那就是構成不正當競爭,擾亂市場秩序,損害市場效率,給腐敗提供滋生土壤,并且牽扯公權機關的精力。南京市城管局下屬企業承接路牌更換工程即為明證:因為是城管局的下屬企業,所以在招投標中占盡優勢;因為是下屬企業承接工程,所以更換路牌才這樣破費。不難想象,假如公權機關都經商、辦企業,那么其他企業勢必沒有生存空間,就談不上市場競爭、市場秩序、市場效率,有的只是公權機關競相“自肥”,變著花樣把老百姓的錢轉化為部門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