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先生是有理由懷疑清華大學不當操作的,因為根據《清華大學美術學院2011年本科招生簡章》,對于其報考的造型藝術專業,錄取規則是“文化課成績達到我院規定的最低分數線(文理科統一劃線),且語文不低于80分(滿分150分)、外語不低于70分(滿分150分),按照專業課成績,從高到低順序錄取(專業課成績相同條件下,優先錄取文化課成績高的考生)”,按照這一規則,如果在達到最低文化線、語文和外語成績均合格的考生中,被錄取的考生的專業分數都高于自己的女兒,他無話可說,而現在,文化課分數不合格的考生被錄取,而女兒卻落榜,這種結果換了其他人也難以接受。
客觀上說,清華大學確實可動用機動名額來實行破格錄取,但是僅以破格和破格不占名額來回應質疑是不妥當、草率的。首先,對于破格的學生,校方必須充分說明破格理由,而且,不但校方要說明,廣東省教育考試部門也要說明。去年復旦大學準備破格錄取“國學小天才”被陜西省拒絕,曾鬧得沸沸揚揚,而在那起事件中,有復旦多名教授聯名寫信,用自己的聲譽擔保,可陜西省招辦卻以學校招生簡章中沒有這樣的規定而拒絕。現在,清華校方并沒有說明這名學生如何優秀,而其招生簡章中,也沒提到破格錄取一說,那么,廣東省招生部門怎么就同意投檔了呢?
其次,對于未錄取學生,必須告訴她具體錄取情況,這就需要學校公示所有被錄取學生的信息。如果被錄取的學生,專業分數都高于她本人的分數,而且名額確實與招生計劃數相同,那么,這名學生未被錄取也就心服口服。然而,清華并沒有提供這樣的信息。
做到招生的公平公正,其實并不是一件特別難的事,只要過程公開、理由充分,讓每一個環節經得起質疑,讓公眾確信這背后沒有貓膩,學校是可以獲得信任的。然而,清華在此次破格錄取中的表現,卻難以讓人相信是公平公正的,進而,公眾會懷疑所有大學的自主招生操作,都會變為權勢交易,并要求限制大學的自主招生權,依照一個分數線標準來錄取學生。這也是去年有不少輿論贊揚陜西堅持原則,是維護基本公平的重要原因。
不得不說,我國大學在使用僅有的一點自主權上,表現十分不理想,這讓公眾失去對大學的信任,也失去對改革的信心。造成這種情況,主要在于大學實行行政管理,辦學對上負責,并不在意受教育者的權益和社會的評價。如果大學不轉變傳統的做法,改革行政主導的辦學模式,接下來,落實和擴大辦學自主權的過程將十分艱難,政府部門不愿意放權是一方面原因,公眾不信任大學能用好自主權,會是另一方面原因,而且,這一原因還會成為政府部門不放權的理由。這是大學作繭自縛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