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08-27 09:15:58
來源:光明網-時評頻道 作者:熊 志
臺風“溫比亞”過境山東省后導致濰坊市等地受災嚴重,相關救援仍在持續開展。8月23日山東省減災中心出發的救災物資運輸車輛奔赴受災較為嚴重的濰坊市青州市,在濱萊高速高青收費站駛出高速時,司機出示了山東省救災捐助辦公室8月23日出具“請予放行為盼”的憑證,不過高青收費站工作人員以“未接到通知”為由堅持收費。
救災物資運輸車輛司機一共支付了185元過路費,這筆錢不算多,在該收費站收取的總額里不值得一提。不過,這恰恰反襯出高速收費的不近人情。救災車輛運送是公益愛心,收費站卻連這點錢都不愿放過,對慈善公益是赤裸裸的諷刺。
的確,救災捐助辦公室出具的放行憑證,并非法律規章,不具備強制效力,但對救災車輛免征高速費,早就有相關規定。2004年起施行的《收費公路管理條例》要求,經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執行搶險救災任務的車輛,免交車輛通行費。2015年,九部委下發《關于加強自然災害救助物資儲備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再次重申免費的規定。
工作人員以“未接到通知”為由拒接免費放行,基層收費員按章辦事是真,但其僵化工作的姿態也由此可見。當然,這并非最該追問的一環,救災車輛是否免費一直都是老問題,在過去遇到過不少爭議案例,因為上述規定中,免費的前提是經地方政府批準。換句話說,自由裁量權在各地交通主管部門手上。
問題在于,在救災搶險過程中,一切從快,為了幾百元的過路費專門申請走流程,是相當費時的舉動。而且,涉及到跨城跨省的高速公路,還涉及到兩地溝通銜接的問題。
比如2013年4月,山東省一運送藥品的救援車隊被河南省的收費站攔下收費,在當時引發了不少批評。河南省方面的解釋是,可以免費通行,但是要提前辦理手續。這說明高速公路的相關運營規定,地區之間條塊分割嚴重,救災車輛免費通行的政策,各地互不相認。如此前輿論呼吁,的確有必要在全國層面進行明確的統一規定。
但話說回來,此次的收費問題并不涉及跨省問題。高青收費站在山東省境內,隸屬齊魯交通集團,救災車輛所途經的高速公路也全都在山東省,由山東省救災捐助辦公室出具的免費放行請求,哪怕沒有強制約束力,也是面向全省的。在這種前提下收費站還堅持收費,于情于理都說不通,它更多體現的還是逐利慣性,還是公益之心和社會責任感的匱乏。
救災是考驗地方應急機制和動員能力的關鍵時期,對救災車輛不予免費通行的事,換個角度來看,恰恰可以看出當地應急能力的不足。一方面,救災捐助辦的放行文件被高速公路收費站直接無視,說明在救災工作上,部門之間缺少協同性,收費機制過于僵化;另一方面,收費站“未接到通知”,也折射出信息傳達的滯后,與救災所要求的快速反應嚴重不匹配。
高速公路延長收費年限、標準過高、支出不透明等收費問題,歷來飽受詬病,雖然說收費站也有營收壓力,但考慮到高速公路的公共性以及壟斷性,對收費站而言,連救災車輛都不放過的收費慣性,只會進一步強化人們對其逐利行為的公眾情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