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九寨溝災情牽動著無數國人的心。8月8日21時19分,四川省阿壩州九寨溝縣發生7.0級地震,震源深度20公里。截至8月9日18時25分,地震已致19人死亡,263人受傷。
我國是個自然災害多發、頻發的國家,對于地震,人們并不陌生。汶川特大地震和青海玉樹地震發生后的慘痛情景并不遙遠,歷歷在目,諸多與地震相關的新聞報道、影音資料、口述歷史已經成為人們的集體記憶。如何貫徹落實中央重要指示精神,做好救災善后工作是當下迫切需要解決的工作。作為救災責任主體,政府統一指揮、綜合協調的職責不可替代。而另一方面,來自于商業方面的力量在目前扮演著越來越重要的角色。救災面前,包括各類企業在內的市場主體需要履行一定的社會公益責任。
從企業本身來講,獲取經濟效益是其本能和動力,企業作為市場主體地位毋庸贅言。而在另一方面,社會公益責任常常為企業所忽視。究其原因,社會公益責任的概念較為泛化和空洞,從現實的角度來看,做公益不僅需要付出一定的成本,而且在短期內難以讓企業獲得明顯的經濟收益。在諸多企業面臨資金短缺的今天,公益為諸多企業所忽視的現象顯得司空見慣。許多企業常常是在危機發生以后,才想到平時本應承擔的責任。
實際上,忽視漠視公益是某些企業不便明說的一個誤區。在救災中,為何需要企業做社會公益?這樣的要求并非強人所難。參與公益事業,不僅是企業應該履行的責任,也有助于企業的長期發展。近些年來,隨著公益事業的發展,不少企業開始關注公益。在此過程中,我們不難發現,那些熱心公益的企業看似吃虧,其實在從事公益的過程中,自身品牌的美譽度隨之上升,在無形中獲得人們的認可,從而達到有效的品牌傳播,進而擴大了企業的影響力。
此外,作為社會經濟組織的企業,本身具備一定的人力、財力和物力。這種聚合多元社會資源的組織契合了救災過程中需要的種種硬件條件。從實際效果來看,企業的力量顯然大于單打獨斗式的個人力量所為。回顧歷史,在包括汶川地震、玉樹地震、魯甸地震等數次重大自然災害發生后,正是由于包括眾多愛心企業在內的多種社會力量積極參與救援,通過捐款、捐贈緊缺物資及生活必需品、派出志愿者等諸多方式,展現了社會力量組織靈活和服務多樣的優勢。我們欣喜地看到,在本次地震發生后,多家國內知名企業立即啟動應急機制,積極開展精準救災和快速有效救災工作。比如京東集團發揮自身長于物流的優勢,在四川省抽調精兵強將組成物流運輸車隊,聯合成都市慈善總會,一起將物資送往前線。政府之外,企業積極參與救災,值得肯定。
災難面前,社會公益責任亟待企業履行。能力越大,責任越大。早在2015年,國家民政部制定印發《關于支持引導社會力量參與救災工作的指導意見》,該《意見》明確提出,“通過政策保障、資金支持、完善服務、激勵表彰等方式,鼓勵和支持社會力量積極參與救災工作?!睆纳鐣α繀⑴c災害救援的角度來看,在正常的經濟經營活動之外,我們期待在可以預見的未來,涌現出更多有責任、有擔當的企業履行社會公益責任,更好地回饋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