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03-01 10:37:00
來源:中國青年報 作者:王石川
燒餅是各地干部群眾的家常美食,但如果基層治理“翻”起了“燒餅”,就讓人實在吃不消了。《半月談》雜志近日報道,一些多部門交叉施政的領域存在決策“翻燒餅”現象。部門之間“神仙打架”,基層成了“角力場”,讓基層干部做工作左右為難,基層群眾利益受到嚴重損害。
報道提到一個令人痛心的案例:中部一農業(yè)大縣規(guī)劃了一個“農光互補”的光伏農業(yè)一體化項目,能夠帶來多贏,鄉(xiāng)鎮(zhèn)很快建起來了,一切符合預期。可當收益即將裝進群眾腰包時,縣國土部門稱該項目建在了基本農田上,必須限期整改。鄉(xiāng)鎮(zhèn)干部盡管很委屈——當初反復征求了上級意見,但不得不陸陸續(xù)續(xù)拆掉。此情此景,讓人想起一句俗話“崽賣爺田不心疼”。可悲的是,類似現象絕非孤例。
規(guī)定或決策“神仙打架”,“土”政策與惠民策互為“矛”“盾”,結果是,鄉(xiāng)鎮(zhèn)干部遭罪,基層民眾遭殃,這樣的亂象究竟有多少,實難統(tǒng)計。但可確定,這種現象有百害而無一利,且不說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政府公信力也會流失。
“神仙打架,凡人受傷”,板子應該打在誰身上?以上文提到的“農光互補”項目為例,縣國土部門稱大棚項目建在基本農田上,是破壞耕地保護“紅線”的行為,絕非故意找茬,而是持之有據。如果他們容忍這種行為,則涉嫌不作為。因此,上頭“神仙打架”,下頭“左右挨罵”,誰都委屈,誰都振振有詞,誰都可以找到推卸責任的借口,只留下缺乏話語權的民眾為此埋單。
何以破解“神仙打架”?相關人士開出了藥方:法規(guī)要理清,權責要對等。換言之,一方面應該進一步規(guī)范政策、法規(guī)的制定流程,把依法行政落到實處。另一方面需建立科學的問責機制,讓政策制定者和執(zhí)行者權責對等,從制度上強化部門聯動的責任和意識。對癥下藥,方能藥到病除,遵循這樣的“勸架”之道,方可規(guī)避類似的打架現象。
問題是,“神仙打架”的低級錯誤不是早該避免嗎?職能部門在實際工作中不是本該同心協(xié)力、協(xié)同推進嗎?當前,協(xié)同治理已是熱詞。比如,中央深改小組會議曾強調:“注重系統(tǒng)性、整體性、協(xié)同性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內在要求,也是推進改革的重要方法,改革越深入,越要注意協(xié)同。”改革如此,其他工作也應如此。
有學者研究發(fā)現,協(xié)同工作也是國際慣例,其直接目標即消解部門分割的碎片化管理困境,通過組織重構、預算整合、政策目標分享、信息共享等途徑,來提高公共決策的質量。因信息不暢、各自為政而導致資源浪費、公帑靡費,實在讓人痛惜。
其實,像基層中“農光互補”項目被拆的悲劇,完全可以避免。按照《國務院關于加強市縣政府依法行政的決定》規(guī)定,市縣政府行政決策應增強透明度和公眾參與度,還應進行合法性審查,堅持集體決定,以及建立實施情況后評價制度。哪怕在項目動工前,當地國土部門能夠介入,也能減少無謂損失了。
有權必有責,有責要擔當,失責必追究。去年中央印發(fā)的《中國共產黨工作機關條例(試行)》明確規(guī)定:“凡屬本機關重大事項,應當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原則,由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決定。領導班子成員應當根據集體決定和分工,勇于擔當,敢于負責,切實履行職責。”“對重大事項的決策,一般應當經過調查研究、征求意見、專業(yè)評估、合法合規(guī)性審查和集體討論決定等程序。”無論黨的機關還是政府部門,都有責任恪盡職守,真正為民眾福祉著想,而不是讓人背鍋或當甩手掌柜。
俗話說:“互相補臺,好戲連臺;互相拆臺,一起垮臺。”事關公共利益,職能部門多一些補臺意識,少一些拆臺思維,將協(xié)同治理落實到位,勢必能在最大程度上減少“神仙打架”現象。心往一處想,智往一處謀,勁往一處使,既有政績,帶來“存在感”,又讓民眾受益,贏得好評,何樂而不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