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01-22 13:09:54
來源:東方網 作者:郝雪梅
執行任務的120救護車可謂分秒必爭。然而城市里日益擁堵的馬路,社會車輛遇到救護車時不知讓、不會讓、不愿讓,可能會讓救護車輸掉與“死神”的賽跑。1月20日上午,南寧市衛計委、南寧急救醫療中心開展了“我為救護車讓行”市民簽名活動,向市民宣傳“為救護車讓行”的理念及其必要性。(1月21日《南國早報》)
南寧市急救醫療中心主任陽世雄稱,近年來,“120”急救電話年均接警6萬余個,年均救治各類危、急、重病人5萬余人次。當120救護車在轉運危重病人時,多爭取一分鐘的寶貴時間,就多一分搶救成功的希望。但實際上,救護車在執行任務時,往往卻會遇到各種奇葩的市民和狀況。主動避讓的少之又少,甚至是急救車鳴喇叭了,依然有車輛爭搶車道。
從這個社會現實來看,倡導市民“為救護車讓行”是需要的事情。我們也看到了市民簽名的熱情,現場是人山人海,大家都簽上了自己神圣的名字。問題在于,這種簽名活動真的能夠發揮作用嗎?
現實生活中,我們見過太多的“萬人簽名”活動,有“廉政簽名活動”,有“誠信簽名活動”,有“道德簽名活動”。可是,每一次“萬人簽名”的時候都是熱熱鬧鬧,每一次“萬人簽名”之后,寫滿名字的條幅就落滿塵埃了。廉潔從政不能指望“萬人簽名”,實現廉潔從政需要法律打擊;誠信經營不能指望“萬人簽名”,實現商業秩序需要法律亮劍;道德美好不能指望“萬人簽名”,需要記錄到“失信平臺”。不難看出,真正具有約束力量的永遠都會是嚴厲處罰。
固然,我們期盼道德自覺社會的美好。然而,社會現實卻是殘酷的,僅僅依靠道德的倡導和自覺,總會有那么一批人“說的比唱的還好聽”。腐敗官員嘴里說著“要廉潔”,卻偷偷受賄;不法商人說著“要誠信”,卻銷售著假貨。道德的光芒需要用法律的前行和嚴厲激發出來。
道理是一樣的,“為救護車讓行”也不能完全指望倡導和自覺。如果只是處于倡導的層面,則“萬人簽名”之后,救護車依然會被堵在路上。救護車是特殊車輛,必須保障暢通無阻,這是營救生命的需要。
“為救護車讓行”靠簽名不如靠法律。一個方面是,要將目前的有關法律規定執行到位,凡是阻礙救護車前行的行為,都應該不折不扣打擊,而不能是視而不見,而不能是處罰隔靴搔癢。一個方面是,要盡快修改目前的法律法規,提升打擊標準。比如,“不讓行救護車”的行為,也要一次性扣除12分駕駛證的分數。比如,也可以納入社會征信系統,在其他方面進行限制,倒逼市民把“為救護車讓行”放在心靈深處。
“為救護車讓行”只能依靠倡導和自覺?靠簽名不如靠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