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01-22 13:08:32
來源:光明網(wǎng)-《光明日報》 作者:鄧海建
一座“悅讀之城”,一個“書香中國”,大概足以讓新時代鐫刻上更激越、更樂觀的烙印。今年1月1日起,我國《公共圖書館法》正式開始施行,為日益龐大的公共圖書館事業(yè)提供了基本遵循。
如果說,政府投建是公共圖書館“自上而下的生長方式”,那么,民間設立則是公共圖書館更多元、更豐富的存在方式。
數(shù)據(jù)顯示,目前我國縣級以上政府設立的公共圖書館達到3153個,館藏總量達9億多冊,年流通人數(shù)從2012年的4億多增長到2016年的近7億。有人擔心,在地標性公共圖書館越來越像龐大的文化綜合體的今天、在手機APP支撐的碎片化閱讀的當下,民間圖書館還有存在的意義嗎?這個問題,其實類似于公有制與混合所有制經(jīng)濟的關(guān)系。財政投入的圖書館,體現(xiàn)的是公共責任,是職能作為;而民間建設的圖書館則是必要補充,是有益存在。
公共圖書館法總則明確提出:“國家鼓勵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自籌資金設立公共圖書館。”并且要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積極調(diào)動社會力量參與公共圖書館建設,并按照國家有關(guān)規(guī)定給予政策扶持。”這些規(guī)定的背后,是制度安排對民間圖書館的認可。追根溯源下去,無非三個原因:第一,地標式圖書館固然高大上且輻射長遠,但總有其“半徑”所觸及不到的地方。尤其在農(nóng)村等基層,指望村民跋山涉水去縣城看本書,總有點過于牽強。第二,民間圖書館靈便輕巧,根植基層、了然民情,更懂得民眾閱讀的“痛點”與剛需,在流動性不強的熟人社會,更有號召力與說服力。第三,各地財力懸殊,在精準扶貧是時代命題的當下,指望圖書館事業(yè)由公共財政一肩挑,顯然是“地方不能承受之重”。鼓勵社會力量、整合社會資源,圖書館才能真正百花齊放。
當然,從歷史上說,中國鄉(xiāng)賢文化中的私人藏書館,亦是文化傳承中的重要一環(huán)。比如安徽的安慶藏書樓、江蘇無錫的大公圖書館等,繁盛如斯,裨益長遠。即便是今天,比如山西省祁縣昭余鎮(zhèn)豐澤村村民權(quán)勇的文化大院,不僅收藏了兩萬多冊書,還藏有1600部電影拷貝、3000余張電影海報。這些從歷史縱深走來、向遼闊未來走去的民間圖書館,是浩蕩華夏文化中的驛站,是圖書館文化史中的璀璨之光。
因地制宜的民間圖書館,在身邊,在眼前,或在聽春雨的小樓上,或在賣杏花的古巷間。它們也許并不顯眼,甚至陋室?guī)组g,卻有著文化的韌勁和張力,生生不息,源遠流長。《公共圖書館法》不僅承認了它們的存在,更給其制度化保護。眼下要做的,一是把保護與關(guān)愛落實到實實在在的物質(zhì)支持上;二是創(chuàng)設更好的便利環(huán)境,讓更多社會力量在圖書館事業(yè)中有所作為、大有作為。
地標之外,圖書館還有更多的“打開方式”。這些多元而豐富的存在方式,說到底,是閱讀文化詩意棲居的現(xiàn)實家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