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不斷有聲音呼吁修改現行勞動合同法,還有人認為勞動合同法注重保護勞動者的利益,而忽視了企業的權益。
今年三月舉行的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多名全國人大代表提交了10件《關于修改勞動合同法的議案》,其中就提出:現行的勞動合同法注重保護勞動者的利益,而忽視了企業的權益,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規定不符合勞動者的實際情況,有失公平、公正,應當適當增加勞動者的違約成本,同時建筑業農民工欠薪問題突出,影響社會穩定與和諧,工資保證金制度落實缺乏法律依據,建議修改勞動合同法。
那么勞動合同法有沒有修法計劃?今天,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了全國人大財經委《關于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主席團交付審議的代表提出的議案審議結果的報告》(以下簡稱報告)。報告中稱,對于上述10件《關于修改勞動合同法的議案》,“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認為,勞動合同法實施中圍繞立法宗旨、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等內容存在一些爭議,下一步將就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等內容進行全面評估,在調研評估的基礎上提出修改勞動合同法的建議。財經委員會建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進一步認真研究代表意見,加強研究論證,加快工作進度,適時提出修法建議”。
這意味著,人社部將對勞動合同法實施中的爭議焦點問題,例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等,作出全面評估。全面評估后,摸清爭議各方的訴求,再啟動修法,提出修法建議。
個稅法修改配合“個人所得稅制改革”
“應該再調高個稅起征點!”近年來,此系工薪階層的關注焦點。在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上,安進等30名全國人大代表提交議案,建議修改個人所得稅法,明確立法目的,完善納稅人自行申報制度,建立納稅信用評價制度,提高個稅起征點。
據報告披露,對于代表們建議修改個稅法的議案,財政部認為:“根據十八屆三中全會、五中全會關于‘建立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的要求,財政部正會同稅務總局等相關部門,抓緊研究個人所得稅制改革問題。將來通過推進征管配套措施建設、建立個人所得稅管理信息系統、實行統一的自然人納稅識別號制度等方式方法為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改革創造條件;在改革過程中,統籌研究費用扣除問題,更好地發揮個人所得稅調節收入分配的作用”。
報告顯示,財經委同意財政部的上述意見,“建議財政部等有關部門結合代表意見,積極推進修法工作”。
這表明,個稅法修法,將配合個人所得稅制改革,不過,該項改革目前處于“抓緊研究”階段。該項改革的“路線圖”為“通過推進征管配套措施建設、建立個人所得稅管理信息系統、實行統一的自然人納稅識別號制度”。至于工薪階層關注的個稅起征點問題,“在改革過程中,統籌研究費用扣除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