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廳發〔2016〕15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
公共就業服務信息化是就業服務和就業管理的信息化,涉及就業工作的方方面面,既是一項重要的基礎工作,更是改進服務質量和提升管理效能的關鍵措施。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就業創業工作的意見》(國發〔2015〕23號)、《國務院關于積極推進“互聯網+”行動的指導意見》(國發〔2015〕40號)、《國務院關于印發促進大數據發展行動綱要的通知》(國發〔2015〕50號)等文件要求,推動以“互聯網+”、大數據為代表的新理念、新技術、新模式在就業領域的廣泛應用,加快實現就業服務和就業管理工作全程信息化,全面提升服務能力和管理水平,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十三五”時期加強就業創業工作以及信息化建設的一系列決策部署,將就業創業工作的新目標、服務對象的新需求和信息技術的新發展深度融合,以“互聯網+”思維引領、支持就業服務和就業管理工作的理念創新、模式創新和技術創新,到2020年,全面建成系統省級集中、信息全國共享的公共就業服務信息化格局,提升就業服務和就業管理工作能力,為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的就業創業工作提供根本保障。
(二)基本原則
1.堅持統一規劃,流程再造。將公共就業服務信息化建設納入本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化工作總體安排以及“金保工程”二期項目,統一規劃,整體建設。依據部頒相關標準規范和工作要求,加快省級集中信息系統建設,并以此推動業務流程的優化再造,實現就業服務和就業管理工作全程信息化。
2.堅持需求導向,服務優先。全面樹立以用戶為中心的思想,根據服務對象的需求,積極推進各項公共就業創業服務由線下向線上拓展,構建線上線下一體的綜合服務體系,優先解決提升公共就業創業服務能力問題。
3.堅持業務協同,信息共享。橫向上,加快推進部門內部及部門間的業務協同和信息共享,避免信息的重復采集;縱向上,部省兩級有效銜接,實現跨地區、跨層級業務協同以及數據的及時交換,減少信息孤島,提升就業管理水平。
4.堅持分類指導,有序推進。結合本地就業工作實際及公共就業服務發展要求,查找關鍵問題和薄弱環節,明確工作目標和實現路徑,制定公共就業服務信息化工作方案,并根據各地的不同情況進行分類指導,有重點、分步驟地予以推進。
(三)工作目標
1.2016—2018年,夯實信息化建設基礎。
部級:制定全國統一的公共就業服務信息指標體系;以中國公共招聘網為載體,建設國家級公共就業信息服務平臺,推進就業信息的全國共享和統一發布;加強全國就業信息監測平臺建設,探索開展大數據分析應用。
省級:全面推進省級集中的公共就業服務信息系統建設,支持就業服務和就業管理工作全程信息化;構建全省統一、線上線下一體的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平臺,探索向供求雙方提供精準服務。
2.2019—2020年,提升信息化應用水平。
部級:進一步加強全國就業信息監測平臺和國家級公共就業信息服務平臺建設,建立就業信息開放共享機制;開展大數據分析應用,探索構建就業形勢分析研判模型,支持宏觀決策。
省級:全面推進公共就業服務信息系統應用,實現就業服務和就業管理工作全程信息化;建設省級就業信息資源庫,開展大數據分析應用,支持資金審核監管、服務績效考核和就業形勢分析研判。
二、重點任務
(一)加快公共就業服務業務應用系統建設
各地要在2018年底前建成省級集中、業務專網管理和互聯網經辦服務一體的公共就業服務業務應用系統(以下簡稱業務應用系統),功能覆蓋就業與失業管理、職業介紹與職業指導、職業培訓、創業服務、失業保險管理、就業援助、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服務、勞動力資源調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事務代理,以及就業扶持政策經辦等就業服務和就業管理核心業務,同時實現線下支持服務大廳辦理各項業務和提供各項服務,線上支持通過互聯網、移動互聯網等非現場模式開展的業務和服務。
業務應用系統還要加強與社會保險、勞動關系、人事人才等信息系統的業務協同和信息共享,相關聯的業務信息要做到主動推送、主動接收、主動處理,具有先后流程關系的業務信息要做到先行業務主動推送、后行業務主動提醒。
已建成省級集中業務應用系統的地區,要根據業務發展,進一步完善系統功能,并全面推進系統應用,將服務延伸到區縣、街道(鄉鎮)、社區(行政村),為城鄉各類勞動者和用人單位提供就近就地、便捷高效的就業服務。尚未建成省級集中業務應用系統的地區,要加快建設進度,積極推進各地市系統向省級集中的過渡。
(二)打造“互聯網+”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平臺
各地要依托業務應用系統,在2018年底前同步完成全省統一的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平臺(以下簡稱服務平臺)建設任務,加快推進各項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從線下向線上拓展,充分運用網站、移動應用、自助終端、12333電話等渠道,打造線上線下一體的服務體系,實現就業扶持政策、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招聘崗位、招聘會、職業培訓、就業見習、市場供求狀況、工資指導價位等就業信息的多渠道發布和精準推送;實現就業扶持政策的網上申請、網上審核以及辦理進度和辦理結果的實時查詢;開展在線政策咨詢、職業指導、視頻招聘、職業培訓、創業輔導等項服務。
各地還要有序推進公共就業服務信息的對外開放,支持社會服務機構利用政府數據資源,面向社會開展更為專業化、個性化的服務,進一步增強公共就業創業服務供給能力和社會創新活力。
我部將繼續加強國家級公共就業服務信息平臺建設,推進就業信息全國聯網,提高信息質量,完善服務功能,到2017年底中國公共招聘網覆蓋到全部省級地區及70%以上地市的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實現各類就業服務信息的全國共享和統一發布。
(三)加強就業形勢分析研判
各地要以社會保障卡持卡人基礎信息庫、用人單位基礎信息庫為基礎,依托業務應用系統和服務平臺的業務數據,建設省級就業信息資源庫。在此基礎上,聚集多方信息資源,開展大數據分析應用,為就業形勢分析研判提供支撐。要加強信息系統數據與統計報表數據的一致性校驗,逐步實現登記失業人員、失業人員再就業、就業困難人員、就業困難人員就業、享受扶持政策人員及就業補助資金使用等核心數據從信息系統中直接生成,確保統計報表數據的及時準確。要完善市場供求分析、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信息監測、失業動態監測等各項統計監測工作,加強信息技術手段的應用,實現信息系統操作和網上直報。有條件的地區還要通過與相關部門的信息共享,逐步開展跨部門的數據比對分析,進一步拓寬就業形勢分析研判的信息渠道。
我部將依托全國就業信息監測平臺,建立部級就業信息資源庫,結合社會保險、勞動關系、人事人才等各類業務數據,以及從相關部門獲取的宏觀經濟數據、從社會機構獲取的市場數據,探索構建以大數據分析為基礎的就業形勢分析研判模型,逐步提高對宏觀決策的支撐能力。
(四)開展資金審核監管與服務績效考核工作
各地要結合業務應用系統和服務平臺的建設及應用,積極開展(最遲從2019年起)對就業補助資金的審核監管和對公共就業創業服務的績效考核工作。建立與財政部門的信息共享機制,通過部門內部及部門間相關數據的比對核驗,隨機抽查系統操作“痕跡”,對重要信息、關鍵環節設置風險提示等措施,有效甄別資金申請對象及其提供信息的真實性,切實加強對資金審核的事中事后監管。建立服務質量評價機制,通過多渠道收集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對線上線下各項服務的評價與反饋,結合服務數量、服務內容等信息,對各級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基層勞動就業社會保障服務平臺的服務工作進行績效考核。
我部將繼續加強全國就業信息監測平臺建設,從2018年起對就業失業登記、高校畢業生、就業困難人員、就業補助資金等重要信息進行全面監測,并依此對各地的就業工作進行考核評價。
(五)加強信息化基礎工作
1.制定標準規范
我部將在2017年6月底前制定全國統一的公共就業服務信息指標體系,并相應建立指標完善和擴充機制。各地要遵照使用并嚴格執行部頒各項信息化技術標準規范,確保公共就業服務信息系統中各類業務代碼和信息標準的規范和統一,支持業務數據的互聯互通。
2.推進社會保障卡應用
各地要加快推進社會保障卡在就業領域的應用,充分利用社會保障卡的電子憑證、信息記錄、自助查詢、待遇領取等功能,使其逐步替代《就業創業證》,成為勞動者辦理就業失業登記、接受就業服務和享受各項就業扶持政策的主要身份憑證,并借助社會保障卡便捷享受公共就業服務。
3.加強安全體系建設
各地在推進信息化建設和應用的同時,務必要高度重視安全工作。各個系統、網站、平臺未經安全測試,一律不得上線運行。要認真排查數據采集、傳輸、存儲、使用的每個環節以及網絡的每個連接邊界,切實采取訪問控制、病毒木馬等惡意程序防范、入侵檢測等基礎安全防護手段,堵塞安全漏洞,保護個人隱私,防止敏感信息泄漏,確保信息安全。要進一步完善安全防護措施,加強容災系統建設,提高信息安全防范和應急處理能力。
三、工作保障
(一)制度保障
各地要建立健全公共就業服務信息化建設應用、運行維護、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規章制度,確保各項工作有章可循。要建立考核機制,對各地市推進系統向省級集中過渡和加強系統應用等方面進行考核,切實推進公共就業服務信息化建設和應用工作。
(二)隊伍保障
各地要加強信息化綜合管理機構能力建設,強化對建設人員的業務和技術培訓,加快信息系統建設,保障技術運維。同時,還要加強對各相關業務處(室)、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基層勞動就業社會保障服務平臺工作人員的系統操作培訓,不斷提升信息系統應用能力。
(三)資金保障
各地要積極協調同級財政部門,按照《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就業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財社〔2015〕290號)中“就業補助資金中的就業創業服務補助重點支持信息網絡系統建設及維護等”的規定,落實好信息系統建設應用和運行維護經費。同時,還要統籌運用好“金保工程”二期項目和資金,加快推進公共就業服務信息化建設和應用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
各地要充分認識加快推進公共就業服務信息化建設和應用工作的極端重要性,將其作為新形勢下進一步做好就業創業工作的“治本”之策,切實加強組織領導,一把手要親自抓,統籌安排人力、物力、財力。各相關單位要加強協調配合,通力合作,切實貫徹落實。
(二)制定方案,抓緊實施
各地要按照本指導意見要求,結合工作實際,盡快制定本地公共就業服務信息化工作方案,明確規劃設計、開發建設、推廣應用、運行維護的責任主體、工作要求和完成時限,并據此細化年度工作計劃。方案一經確定,就要抓緊實施,確保如期完成各項重點任務。
(三)嚴格管理,防范風險
各地要健全規章制度,加強對公共就業服務信息化建設項目和資金的監督管理,嚴格執行有關政府采購的法律法規以及相關財政(財務)管理規定,切實防范廉政風險。
(四)加強指導,督促檢查
請各地于2016年底前將本地公共就業服務信息化工作方案和2017年度工作計劃報我部備案,今后每年1月底前報送當年的工作計劃。我部將通過業務培訓、經驗交流、情況通報等方式,加強對各地的工作指導。從2017年起,對各地工作進行專項督查,并將公共就業服務信息化建設和應用情況納入對各地就業工作績效評價的重要內容。各地也要采取多種措施,加強對地市的工作指導和督促檢查。
各地在推進公共就業服務信息化建設和應用過程中,要進一步解放思想、大膽創新,在拓展服務手段、強化政策落實、加強業務監管、支撐宏觀決策等方面不斷探索新途徑,創造新經驗。在推進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請及時報告。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2016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