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老齡化問題越來越突出地擺在我們的面前。
2015年末,我國60周歲及以上老年人口已經達到2.22億,占到總人口的16.1%,超過日本人口總數。不僅人口多,我國老齡化發展的速度還很快,平均每年凈增長800萬到1200萬老人,其中高齡老人增速尤其快。
與此同時,職工養老保險卻捉襟見肘。在社會保險基金增量有限的前提下,如何提高存量資金的收益、優化存量資金的使用變得尤其重要。據媒體報道,為緩解養老金不足的情況,人社部正在調研擬采取公積金補充養老保險的方案。
中國勞動學會副會長蘇海南接受《中國經濟周刊》記者采訪時表示,有關方面正在調研,目前還沒到政策層面,他同時建議:“為盤活相關的存量資金,實現基金之間的互助,可研究將公積金單位繳納的部分拿來補充養老保險基金,但不能將全部住房公積金都用于補充養老保險基金。”
養老保險撫養比已下降至“不到3個人養1個人”
我國2010年進行的第6次人口普查數據顯示,60 歲及以上人口占 13.26%,比 2000 年人口普查上升 2.93 個百分點,其中 65 歲及以上人口占 8.87%,比2000 年人口普查上升 1.91 個百分點。
更讓人擔憂的是,老年人數在增加,職工養老保險撫養比日趨下降。人社部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8月發布的《中國社會保險發展年度報告2015》顯示,城鎮職工與城鄉居民兩項養老保險累計結余近4萬億元,職工養老保險撫養比由2014年的2.97:1降至2.87:1,2015年醫療保險職工退休比連續第4年下降。也就是說,當前我國職工養老保險撫養比已下降至“不到3個人養1個人”,醫保基金收入減少,醫保基金支出增加。
不僅如此,根據預測,到21世紀中葉,我國的老年人口數量將達到峰值,老年人口數量將超過4億人,職工養老保險的撫養比將下降到1.3:1。到那時,基本上是一個在職職工養一個老年人。
今年年中,人社部曾公布過一份《2015年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統計公報》,其中披露全年5項社會保險(含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入合計46012億元,比上年增加6184億元,增長15.5%,同時,基金支出合計38988億元,比上年增加5985億元,增長18.1%。也就是說,5項社會保險的支出增幅明顯大于收入增幅。
值得關注的是,不僅是5項社保基金總體支出增幅大于收入增幅,而且每一項社保基金均是支出增幅大于收入增幅。
隨著中國人口老齡化的加劇,養老金虧空日益嚴重已不可避免。2015年全國社會保險基金預算顯示,剔除財政補貼后,全國養老保險虧空超過3000億元,比2014年的1563億元顯著擴大。
社會保險基金的壓力之大顯而易見,尤其是基礎養老金的支出壓力將會隨著老齡化的進程越來越大,除了通過延遲退休年齡進行緩解之外,如何擴大資金渠道成為官方和學者共同研究的問題。
用住房公積金補充養老保險金可行嗎?
近期,無論官方和學者,在談到補充養老金問題時,都在打“住房公積金”的主意。那么,作為住房改革歷史產物的住房公積金,果真能扛起這面大旗嗎?
我們先來看住房公積金的繳存結余情況。《全國住房公積金2015年年度報告》顯示,“十二五”期間,住房公積金繳存額56970.51億元,年均增長15.74%,期末繳存余額比“十一五”期末增長129.63%。從住房公積金近幾年的繳存結余大幅增長來看,住房公積金似能擔當重任。
再來看住房公積金繳費人數。數據顯示,2015年我國住房公積金的實繳職工人數僅為1.2393億,但同期職工養老保險的參保職工人數則為2.6219億,前者還不到后者一半。
從繳費人數上,公積金的繳費人數要遠少于養老保險的繳費人數,為何還會出現大幅結余?
“前幾年提取使用住房公積金有政策限制,盡管后來政策限制放寬了,但放開的時間比較短,也就這幾年。最為關鍵的是,建有住房公積金的單位和個人,多是效益較好的國有企業、外資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其員工收入相對比較高,不動用住房公積金也能夠買房,有些機關事業單位前些年還分配福利房,這些因素直接導致住房公積金出現結余。”蘇海南說,用住房公積金補充養老保險算是途徑之一,也是一個不錯的思路。
現實的問題是,公積金是私有財產,用以充公補充養老保險合法嗎?
專款專用的住房公積金能“挪用”嗎?
住房公積金屬于專款專用,這一點毋庸置疑。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一章“總則”第五條規定:住房公積金應當用于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
然而,近年來,很多地方都存在住房公積金被挪用的現象。這也成為“住房公積金”被關注的原因之一:與其住房公積金可以挪用于教育、城建,那么,用它發放養老保險也并非不可。
但是,公積金補充養老保險最大的問題在于,公積金屬于個人的私有財產,與養老保險的社會保障屬性截然不同。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一章“總則”第三條規定:“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和職工所在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屬于職工個人所有。”
而根據《社會保險法》規定,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個人繳費記入個人賬戶,從性質上而言屬于個人財產,余額可繼承。而單位繳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再加上住房公積金在設計之初就有明確的目的:“用于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住房公積金被挪用于住房之外的其他方面包括養老保險,顯然有違法律規定。如果《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不做修改,將住房公積金用于養老保險,就是改變資金的使用方向,就是違法。
“個人繳納的部分肯定是個人財產,不能動,建議研究將單位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劃歸養老保險基金。如果此路徑具有可行性,那么,還需要研究修改《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以使此設想能夠依法轉變為政策規定。”蘇海南說。
長期護理保險試點啟動,資金來源也要從養老金、醫保基金劃轉?
人口的老齡化必將帶來一系列社會問題,其中最為突出的問題之一就是失能老人的護理。隨著醫療、護理、康復服務的需求在迅速增加,給我國的養老、醫療體系帶來了巨大挑戰。這并非危言聳聽。截至2014年底,我國80歲以上的老年人達2400多萬,失能、半失能老人近4000萬人。這部分老人養老問題已成為各級政府亟待解決的重大民生問題。
長期護理保險近期也傳來試點的消息。7月8日,人社部辦公廳印發了《關于開展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試點的指導意見》,開展長期護理保險試點。試點的省份有河北、吉林、黑龍江、上海、江蘇、浙江、安徽、江西、山東、湖北、廣東、重慶、四川、新疆共14個省份。
建立長期護理保險的目標很明確,就是有利于保障失能人員基本生活權益。但是,資金來源也是個難題。
中國社科院社會學所研究員、社會政策研究中心秘書長唐鈞建議,從老年人每月的增量退休金中平均劃撥100元建立長期護理基金,屆時,老人每月可拿到3000元左右的護理資金。
他提出的理由是:多年來,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每年均以10%左右的幅度遞增,截至2015年,全國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的月平均水平已達到2270元。今年的調整幅度為6.5%左右,但依然屬于遞增的狀態。
簡單計算一下,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如果按照10%的增幅,每年增加227元;如果按照6.5%增速,每年增加147元。如此算來,讓老年人從退休金中拿出100元,也不是什么難事。
蘇海南卻不認同這種做法,“這不是慈善,不能簡單地、同額度地讓所有退休人員出錢供少數人使用。長期護理保險本來就是公共服務和公共福利的范疇,公共服務、公共福利的責任主要在政府,應該是政府去籌錢。況且讓每個老人從退休金中拿出100元,不管退休金的高低差別,退休金不管是2000元或者一萬元,都同樣拿100元,顯然不合理。”
“先把定位搞清楚了,我們再說做這個事兒,錢從哪兒來,錢不夠了需不需要退休人員湊錢。這個可以作為研究的內容之一,但不能把這個責任一下子壓到全體退休人員身上。”蘇海南說。
其實,關于長期護理基金的資金籌集,《關于開展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試點的指導意見》已經說得很清楚了:試點階段,可通過優化職工醫保統賬結構、劃轉職工醫保統籌基金結余、調劑職工醫保費率等途徑籌集資金,并逐步探索建立互助共濟、責任共擔的長期護理保險多渠道籌資機制。
說白了,長期護理基金可以從職工醫保基金結余劃轉。
這并非不可能。人社部數據顯示,2014年全年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基金總收入8037.9億元,年末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統籌基金累計結存5537億元。此外,自2010年以來,城鎮職工醫療統籌基金累計結余呈現逐年遞增態勢:2010年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統籌基金累計結存3007億元,2011年達3518億元,2012年達 4187億元,2013年則達4807億元。
既然醫保基金出現結余,長期護理基金從職工醫保基金劃轉似乎無可厚非。但是,中國社會科學院經濟研究所副所長朱恒鵬認為,職工醫保統籌基金雖然有一定結余,但40%的結余集中在廣東、江蘇、浙江、山東等東部發達省份,其他省份大部分處于赤字邊緣,地區之間“貧富差距”嚴重。
另外,目前職工醫療保險撫養比也讓人擔憂。數據顯示,截至2014年年底,全國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28296萬人,其中退休人員7255萬人。這意味著3個在職人員正負擔著1個退休人員的醫保費用,而退休人員仍在快速增加。
“隨著社會老齡化的加速,醫保基金的壓力會越來越大,為此,籌資渠道確實需要拓寬。除研究從醫保基金、財政轉移支付等處籌資外,也可考慮從彩票公益金等途徑籌資。如還不夠,再研究是否從退休人員退休金中適當籌集資金。”蘇海南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