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辦教育促進法修正案草案10月31日提交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進行三審。草案新增加規定,不得設立實施義務教育的營利性民辦學校。
民辦教育地位得到認可之后,發展迅猛,尤其在學前教育、高等教育上,占有一席之地。在義務教育階段,民辦教育占比相對較低,但也不容小覷,“不得設立實施義務教育的營利性民辦學校”之規定若得以審議通過,對在民辦學校接受義務教育者、對民辦教育生態還是有一定的影響的。
揆諸現實,營利性民辦學校辦義務教育逐漸呈現兩極分化,一類是高端產品,主要面向追求優質資源的高端客戶,如各類民辦名校;一類是低端產品,主要面向難以進入公立學校享受免費義務教育的群體,如一些見縫插針辦在城市角落的民校。后一類學校的教學質量肯定不能與公立學校相提并論,但至少保障了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有書讀。
若“不得設立實施義務教育的營利性民辦學校”的規定出臺,民辦名校受到影響是一回事,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城市享受義務教育如何解決?這恐怕是最大的隱憂。城市有能力接納他們,公立學校為他們準備足夠的義務教育學位,讓他們享受免費義務教育,那最好不過,他們也不愿意花錢進民辦學校,要是一時做不到,就得考慮他們的實際問題,找到一個妥善的解決辦法。
在許多國家,公立學校起保底作用,私立學校則是品質之選。多條道路以備家長根據自身家庭情況、孩子素質進行選擇,滿足不同需求。民辦教育并非天生就是“差生”,也可以通過自身努力成為“優等生”,在公立學校還無法完全滿足義務教育需求的當下,民辦教育仍然有施展拳腳的空間。規范之下發展,共同為義務教育出力,豈不是更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