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城市化提振經濟,房地產商和政府有福了,關我們什么事!”聽到這里,我心里一激靈,期待著的中央城市工作會議精神面世了,但也可能又被誤讀了:深化改革的核心是要建成全面改善民生的小康社會,就不該、也不能只關注錢不關心人。
形成于兩三千年之前的中國戶籍制度,經過新中國前期30年的嚴密與加強,再經過三十多年的不斷改革,正在適應動態社會的依法規范、共享的信息化變革,經過本輪改革之后的戶籍管理,必將從以國計為中心向以民生為中心轉變,個人生活、單位生產、社會服務、政府行政、國家司法乃至世界和平所共建共享的嶄新戶籍制度,正在中國形成。
由于歷史的原因,中國的改革開放最先從農村、農業開始,以析出千百萬農村富余勞動力為標志,數千萬甚至兩三億居住鄉村、從事農業的人,進入城鎮務工、經商、辦服務業,把勢不可擋的改革大潮引入城鎮、推向全國。
這種社會變革,在世界各國尤其是相對發達的歐美各國,早在兩三百年前甚至更早就已開始,鄉村、第一產業的人口大量涌入城市,投入大規模的第二產業、第三產業生產,開始以商品化、市場化為特征的生活。中國政府采取了正確態度,既高度評價其推動社會快速發展的巨大進步意義而加速城市化,也清醒認識到進城人口面臨的生產生活困境而變革制度提振民生。
因此,十多年來,我一直認為:只規范進城人口基本信息的登記管理而不解決他們面臨的困難,不能算制度變革;不賦予非戶籍常住人口相應權益,居住證就與暫住證毫無二致,也就得不到公眾支持而形同虛設;居住證相關領域的公共服務均等化配套改革,是推行居住證制度的根本目標;公共服務不均等的城市化,是殘缺的城市化,也就不可能促成社會的現代化。
媒體熱議中央城市工作會議,不僅因其時隔37年之后重開,更因其將給中國社會帶來的變化……各種各樣提綱挈領、簡明扼要的解讀,都是普通公眾所需要的。我也應媒體之邀來釋讀,但我時刻提醒自己,千萬別分解、肢解甚至誤解了中央的新型城市化方略,千萬別好心辦了壞事。
———釋讀中國城鎮化,要從科學、完整的城市化理論著眼。起初,人們把原料等物質隨人口從鄉村涌入城市、投入二三產業賺取規模效益、集約效益,當成城市化的全部。后來,人們發現,隨著物質財富向城市集中、勞動力向二三產業轉移,城市的生產生活方式必然成為社會的主流方式、必然向鄉村普及;完整而相對科學的認識是:城市化,是鄉村的物質財富向城市集約獲取規模效益,城市的精神財富向鄉村擴散提升整體水平的城鄉互動系統。只向鄉村索取人財物而不相應反哺,是城市剝削鄉村、剝奪鄉村而非城市化。
———釋讀中央城市工作會議精神,要從“新型城鎮化”入手。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確立了“城鄉統籌、城鄉一體、產城互動、節約集約、生態宜居、和諧發展”為基本特征的新型城鎮化之路,繼承、發展了“主體功能區規劃”的科學發展思想,把城市化與所在區域的人口調控和產業優化、資源利用、環境保護綜合思考、系統籌劃。正是在這一路線圖指引下,戶籍改革提出“改造老城區造福一億戶籍人口,推行居住證制度轉化一億非戶籍人口,加快中西部城鎮化非農轉移一億農村人口”以實現建成小康社會的戰略設想。
———釋讀中央城市工作會議精神,重點在科學管理、提升發展品質。全面實施“三個一億人”這項直接惠及三億人、間接惠及六七億人的社會發展戰略,不僅需要資金、技術、人力、物資的雄厚基礎與巨大投入,更需要社會的組織、運行、管理、安保各方面的科學完善與全面變革。居住證管理辦法從完善和變革非戶籍人口管理的角度入手,城鄉戶籍登記管理一體化從戶籍人口信息管理角度入手,國家人口基礎數據庫從整個社會服務與行政管理入手,整個《決定》中,諸多以信息化為標志的制度變革,從各方面、多層次推動著動態化的當今中國實施信息化的科學治理。
中央城市工作會議涉及內容廣泛,從規劃、建設到居住、生活,從服務、環保、文化到執法、安保,并不是機械分列八點、十點以便對既有的城市運營模式進行加強和完善,而是對中國城市建設管理體制全方位、系統化、整體性的變革,諸多工作的推動、諸多問題的解決。核心、終極的目標只有一個,讓全體國人伴隨著新型城市化的進程,共享發展成果,同樂幸福時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