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修正案(草案)》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審議,草案將“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改為“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從“單獨二孩”到“全面二孩”,人們最津津樂道的莫過于二孩政策所帶來的影響。有意見認為,該政策會迎來新一輪嬰兒潮,此論恐怕失之偏頗。
嬰兒潮往往不是由單純的生育政策決定的,出生率同政府的生育管理政策相互影響,政策雖在一定程度上引導生育,但其時的生育率大多同政策指向相違背。故而政策通常以“回拉”的姿態同生育率打交道。歷史上的嬰兒潮,多爆發于大的自然災害或戰爭之后,在這些情況下政府往往需要通過鼓勵生育來填補人口缺失,同時,由于經歷過巨大災難,生命的稍縱即逝,使得生存本身變得理所當然的無比可貴。當此之時,即便政府實行有力的限制措施,無節制的生育欲望依然會冒著普遍降低生活水準的風險投機生育,這從一個側面反映出,影響生育的往往是人的心理。
對于人口出生率,我們容易懷有“歷史循環論”式的想法,認為人口與社會發展只是簡單的決定與被決定的關系:如果在一定階段限制人口增長,必然需要在另一階段鼓勵生育來添補此前產生的人口空缺。這種意見不難獲得經濟決定論者的支持,如不少人認為,隨著全面二孩政策的放開,國內房地產行業勢必得到提振,因為正是經濟發展活力的相對減退才令政府變更長期推行的人口政策。經濟發展和人口數量之間的關系必定是辯證、機動的,若抱著簡單決定論的心態解讀政策,可能會產生公民已淪為生育機器的怪誕想法,這就與政策制定的初衷大相徑庭。
2013年起實行的“單獨二孩”政策,效果并不理想,原因在于限制太多。決定生育還是不生育,這是一場博弈,博弈為所涉及的成本決定。限制生育的往往是超過預算和負荷的成本。成本既包括個人支出的金錢、時間、精力和感情等因素,也包括對培養孩子的成本的計算。成本的有趣之處在于,若不產生價值,便是純粹的損失。將有限的成本分配給兩個孩子,若不能與預期契合,便是損失,并且這份損失還需由下一代繼續承受。為此,《草案》并不以行政強制措施要求公民生育,而是系統地解決生育的成本問題。如它實行“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措施,在立法上確立“有利于當事人”的原則。如果希望較為完整地理解政府在政策背后的運思,我們就不能僅僅將目光聚焦于草案本身,實際上,《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草案)》等也已提交審議,這意味著,公權力日益滲入傳統上被視為封閉領域的家庭內部,此舉有利于在社會范圍內降低家庭生育的各類成本。
全面二孩政策有利于推動人口老齡化、家庭養老、勞動力需求不足等問題的解決,但其初衷并非簡單的功利主義,其直接功能是減小過去獨生子女政策背后的風險和壓力,而壓力減小了就意味著生活質量的提高,當然,“減小”和“提高”之間還存在著相當大的博弈空間。空間地帶的存在并非由于政策空缺,而是國人生活日趨理性、獨立使然。全面二孩并不會引發嬰兒潮,如果系統的輔助性政策能夠持續出臺,生育率必能維持在一定的浮動范圍內,畢竟,我國人口模式轉型的大勢不可逆轉,二孩政策則將變動的峰值降低了,但周期也會隨之拉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