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人大概還記得今年6月份的一條新聞:貴州畢節4兄妹喝農藥身亡。這個令人心痛的事件,引起了全國的關注。而在最近的一個新聞報道中顯示,根據當地茨竹村委會留守兒童檔案,該村151名留守兒童中,有43名兒童的母親那一欄標注的是無聯系、失聯、離家出走未歸等字樣。
在新聞資料中,我們得知,“據畢節市民政局統計,該市有0-18周歲的留守兒童374187人,其中0-14周歲的留守兒童330695人。在0-14周歲的留守兒童中有11160人的監護較差,其中3009人處于事實上無人監護照料狀態……”政府對留守兒童的看顧,固然是題中之義、應盡之責,但靠基層干部和工作人員的關懷是遠遠不夠的。先不說這些人員不夠專業、待遇極低、路途不便、一人照顧多位兒童,不可能忙得過來;就算都到位了,村干部能充當得了父母嗎?
這些留守兒童的父母去哪里了?村民給出的大概回答是:“家長們基本是說帶在身邊沒能力照顧、負擔不起,回老家又擔心找不到工作”。“孩子他爸在外面打工賺的也不多,孩子他媽跟別人‘跑了’,從來沒管過孩子。”
在這樣的新聞中,我們很難找到始作俑者,很難找到悲劇的必然責任人。
留守家庭媽媽跑了,這樣的情景我們并不陌生。還記得湖南邵陽“無媽鄉”?142名孩子沒有娘。為何如此?在后續的新聞報道中不難發現,這個“無媽鄉”許多的“媽媽”都是拐賣來的婦女;她們還經歷長期的家暴和毆打,被迫生子。此外,文中還有這樣一條信息:“132個年輕媽媽,16個正常死亡”。如此畸高的死亡率,怎么能叫“正常死亡”?她們到底是怎么死的?當地政府為什么壓根不關注這些被拐賣、被虐待甚至很可能“被正常死亡”的受害者?
不能確定畢節是不是類似的情況,不過,富有的生活各有各的活法,貧困的生活才驚人的相似。留守兒童的隊伍那么龐大,原因是多樣的,既有農村空心化、經濟貧困落后、城鄉二元化無法在城市中安家落戶等原因,也有重男輕女、拐賣婦女、虐待妻兒等原因。這里只談第二點:如果在這些貧困鄉村中,女性連生命權、基本人權都得不到保障,動不動就被丈夫打得住院,任何人都無法厚顏要求她們這些受難者,為下一代的身心健康負責。
如果政府不重視維持女性的基本權利,那么,就必然承擔留守兒童的巨大風險和成本。而可憐的是那些無辜的孩子,無人管教,不得把這種貧窮和失格的基因繼承了下來,世襲罔替,永世難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