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由媒體的報道,北大退休教授錢理群進養老院的個人選擇再次成為新聞。這次新聞披露了錢理群賣房養老的具體情節,即錢理群把自住的房產賣掉,住進費用高昂但沒有產權的養老院。據媒體報道,錢理群自述老兩口每個月的費用需要近兩萬。
錢理群的超前享受需要同情嗎
早前,輿論一片唏噓,似乎進養老院是一件非常凄涼的事情。而這次,錢理群親自解釋他的養老理念,他樂得“花錢買服務”,省卻打理生活瑣事的煩惱,以專心寫作。其實,錢理群的選擇,是一個相當奢侈的有些超前的養老方案,根本不是輿論自作多情的什么“晚景凄涼”。對于多數中國人來說,支撐這樣的養老方案,需要一定的經濟實力,甚至還要碰巧沒有子女。錢理群的“奢侈選擇”,恰恰對“養兒防老”的文化傳統是個沉重的打擊。不知道有多少老人得“羨慕”無子女的錢理群逍遙自在,既不用幫子女帶孫子,又不用考慮留房產給后代以延續家族發展的實力。
近期就有這樣一則新聞,廣西一位56歲的女性就將兒子和前兒媳告上了法庭,索要“帶孫費”并獲得法庭判決的支持。這是比較奇特的中國現象。在養老福利健全的社會,老年人少有幫子女帶孩子是事實,但這是基于西方極為發達的社會福利和成熟的經濟發展模式,也由于西方社會長期形成的文化傳統——個體化的生活方式成為主流,西方多數老年人精神獨立,較少需要從含飴弄孫的生活方式當中享受天倫之樂。
而在中國社會,很多老年人精神上并不獨立,對家庭生活的精神需求是極為強烈的。留學海外的獨生子女,很多最終不得不為了父母的思念和牽掛而回國。此外,在財富分配機制方面,中國的諸多制度已經預設了以三代人為單位進行經濟分配和政策制定,諸如戶籍與房產掛鉤、入學與房產掛鉤,諸如急遽攀升的高房價一下子掠奪了國人幾代人的財富積累,這里面,有不少制度設計就內在地形成了“制度性啃老”的死結。(關于“制度性啃老”這一概念,見本人發于《南風窗》的文章《“制度性啃老”與代際關系倫理》一文。)
上述把子女告上法庭的老人,其實就是在天倫之樂的精神需求與養兒防老的經濟需求之間產生了糾結,進而利用法律把精神需求瞬間轉化為明晰的經濟功能。這里面,如果要嚴格依照經濟勞動報償關系來界定,還缺一紙契約。設想,如果老人帶孫子的第一時間就告知兒子兒媳,這是一種勞務關系而不是什么親情、天倫之樂,在未來需要子女支付經濟報酬,恐怕她的兒子兒媳會慎重考慮是否聘請得起“母親大人”。這有點像人們總是以愛情掩飾婚姻的經濟功能,在結婚的時候不好意思談離婚協議,但真離婚了卻為財產分割和賠償訴求打得不可開交。老人和子女的關系也是如此,需求是“天倫之樂”的時候,是親情,是一種無價的情感功能,需求是“養兒防老”的時候,是經濟契約和勞務關系。唯一的區別在于,婚姻是雙向選擇,而“養兒防老”的功能和關系則是單向選擇,子女不能決定自己是否成為“養兒防老”的工具而出生。
當“天倫之樂”與“養兒防老”糾結不清
就像厘清愛情與婚姻的關系,厘清“天倫之樂”的精神追求與“養兒防老”的經濟功能之間的關系之后,就可以來看看“孝道”作為一種“道德規范”真正的內涵是什么。
如果把“孝道”作為“天倫之樂”精神追求的道德約束來看,似乎發生了詭異的悖論。能夠追求“天倫之樂”的人,是由于他們有愛的富余能力,生兒育女并且愿意付出熱忱的愛,這種愛幾乎是不惜代價、不求回報的,就像愛情中那些為愛而癡狂而忘我的人,唯一的回報就是愛的本質在生命歷程中的實現。愛的道德規范就是自由和尊嚴,愛的紀律就是彼此人格的自我完善和超越死亡的“意義”價值。這也解釋了為什么那么多富有愛的能力的人,愿意為自己死后的世界有所承擔的現象,譬如那些明知道自己在有生之年不可能看得見卻愿意為家族之繁盛而努力的家庭成員,譬如那些明知道自己可能先于愛人離世而竭盡所能為所愛之人謀幸福的情人們。于是,“孝道”作為約束愛的倫理恐怕是多余且別扭的。如果你問一位發自內心愛著孩子的母親,你擔心撫育了孩子而他對你不孝嗎?這位母親可能會對這樣的問題嗤之以鼻,認為你褻瀆了她母愛的虔誠。
那么,“孝道”究竟是什么?人們拼命提倡“孝道”是服務于什么?最糟的是,社會也傾向于把養老問題轉移為“孝不孝”的道德指控,把社會責任轉嫁到個體身上。很多是文化習慣、生活方式發生劇烈變化的問題,卻被曲解為道德淪喪,以道德指控綁架年輕人。親子關系好的,在充盈著愛的家庭里,“孝不孝”幾乎從來不會成為家庭中的議題,因為這種字眼太不自然太別扭了。
如果我們考察福利社會的出現以及現代經濟和過去小農經濟社會的差異,不難發現一個問題,在福利社會出現以前,家庭是個人唯一的“福利社會”。這就意味著,需要某種制度或道德規范來約束這個小型的“福利社會”的成員得以生存和繁衍。由于家庭單元極小,確立內部的法律制度缺乏第三方的執行機構,道德規范成為了保障家庭這個“福利社會”得以運行的首選。于是,人們發明了對與錯,發明了“孝道”來實現“養兒防老”的家庭型福利社會的經濟分配功能。也就是說,我們可以把“孝道”視為“養兒防老”社會的一套“基本法”。但是問題出現了,法的制定需要被約束成員在內的社會達成共識,并保證制定過程的程序正義。然而,“被出生”的人缺席了這部“基本法”的表決,“孝道”作為一項經濟功能的制度約束,失去了立法的法理正當性。
當人們越來越意識到個體尊嚴的可貴以及人只能是自己的目的而不是他人的手段時,社會福利越來越傾向于以個體為最小單位來設計財富分配制度,于是,有了西方社會的個體化福利措施,諸如失業保障、養老保障。這個制度防范了人被出生為“養兒防老”工具的可能,剝離了生育的精神追求與養老的經濟需求。一個養老福利越好的社會,其親情關系反倒是越純粹,這個道理,就像女性越獨立的社會,其愛情也越醇正,婚姻作為經濟依附關系就越沒市場。正是由于這個原因,在福利社會,人們生兒育女或結婚,更多是基于自身愛的能量的多少,沒有富余的愛的能力的人,或對愛情有著極致追求的人,往往倒可能不生育或不結婚,這正是因為那些促使人們不顧自身愛的能力就去盲目生育、草率結婚的經濟動力消失了。一個活得比較自我,沒有打算忘我付出母愛父愛的人,完全可能選擇不生育。而在以“養兒防老”為主要養老保障的社會,那些沒有能力愛的男女們并不把為人父母視為一個很高的門檻,這也就不難理解,為什么在貧困地區生得越多且沒有能力維持有質量的親子關系的父母越多。
基于愛和基于義務的照顧將日漸顯現差別
錢理群的養老選擇,牽出了一個尷尬的中國式養老困境話題。即那些以經濟功能為主要目標的生育行為、婚姻關系,將面臨著實現精神自由、人格尊嚴與經濟索求之間的巨大不平衡。
小農經濟社會,養老主要靠兒媳婦伺候?!皟合眿D”以家庭勞動獲得生存的經濟保障,今天伺候老人,明天當了婆婆,被兒媳婦伺候,養老需求通過代際輪替獲得實現。而嫁出的女兒基本上并不承擔娘家人的養老責任。
現在,別說城市,就是農村兒媳婦也少有愿意做護工類貼身服務了。為什么?因為今天的農村女性也外出打工,也有自己的社會勞動,家庭勞動不再是女性們唯一的經濟保障了。那么,老人們那些非常私密的貼身服務靠誰呢?主要模式是夫妻照顧和付費護工,兒女都極少能做那些伺候人吃喝拉撒的工作了。但夫妻也有條件,一是感情好,二是其中至少有一個身體還好。錢理群選擇住進養老院的一個很大動因,就是他的老伴身體也不太好了,無法再承擔照顧他的勞動。
而那些沒有什么愛情可言的夫妻,要求他們到老了互相照顧勉為其難,多有抱怨,婚姻在他們那里體現為經濟上的雇傭關系和履行義務,但是又多了純粹的雇傭關系所沒有的哀怨和計較,實際上也并非有尊嚴的生活方式。同樣的一個照顧的動作,在有愛情的人那里,是深情的愛撫,在沒有愛的人那里,則是對年老的嫌棄和厭惡,這兩種生命質量顯然有所不同。最極致的愛情大概是法國哲學家高茲《致D》那里所描述的,熱烈地愛過,體貼地照顧過,有尊嚴地死去。
有尊嚴地老去,體面地養老,對當下多數老年人并不是一個簡單的課題,而錢理群做到了,他不是那種依附于家庭生活的一般老人,他有迫切的寫作使命和社會責任感?!巴樗钡娜藷o非是被所謂“孝道”綁架,把沒有子女共同生活照顧的“養老院”視為可怕的老年生活。其實,在專制型家庭中,父母更傾向于以“孝道”規訓子女順從而缺乏良性溝通能力;在無愛的婚姻中,夫妻以法律手段簽訂了一個廉價的照顧方案。這一類人際關系的幸福體驗,并不比光明正大的“花錢買服務”來得更多,他們反倒需要應對情感需求和義務責任的不對等、不一致產生的種種矛盾和沖突。
無論是蘇格拉底、柏拉圖還是弗洛姆,關于愛的藝術,在他們那里,從來不被視為一種經濟手段、經濟關系,而是努力發展自己的人格而達致的一種創造性傾向。愛是實現生命價值和超越死亡的意義之存在,它是自由意志的表達方式,更是人的內在而本質的能力。有些人這種能力弱一些,能夠給予的愛少一些,有些人則把金錢、名利、地位看得比愛重要,甚至把愛視為實現個體名利地位的手段、工具,這樣的人實踐的,其實并不是愛,而是通過表現愛去達成一些目標。這種現象,在以“孝道”要挾子女順從的父母身上,在以孩子為籌碼要挾男性通過婚姻承諾交出情愛自由權利的女性身上,尤為明顯。這些關系中,“愛”是捆綁和窒息,“愛”是剝奪他人的人格完整性和意志自由的借口。
當這些剝奪者與被剝奪者在嘲笑、可憐和同情錢理群時,他們并不清楚自己究竟在憐憫什么,只是基于社會慣習,把超前者或自由者視為異類。當人們自己未嘗體驗自由與愛的時候,人們傾向于打壓擁有自由或擁有愛的能力的人:以“孝道”打壓年輕人的人生自主規劃,以“啃老”的指控掩飾數十年來中國財富分配的戲劇性和偶然性,以婚姻道德、戶籍制度鉗制人一生當中愛與被愛的自由權利。很多年輕人在30歲之前就宣告“死亡”了,他們已經提前進入了孝道教條及婚姻鎖鏈安排好的黑色墳墓,提前寫好了墓志銘。
在這樣的社會中,創造力是稀缺品質,靈魂伴侶是罕見的。暮氣沉沉地提前老去的年輕人,大概就是錢理群所指的“精致的利己主義者”。我想他所指的,和我觀察到的是同一個現象、同一批人,但我卻說他們是“毫不利己專門利他”。這里的“利己”是就個體的自由、尊嚴及幸福感而言,“利他”則是把利父母、利家庭也算為利他。在錢理群那里,他幾乎不考慮家庭這個單元,只是覺得年輕人社會責任感不怎么強就是“利己”。實際上,他們冤得很,或許他們的確社會責任感淡漠,不怎么以利社會為旨歸,但他們卻極少利己,很多以滿足家庭期待為目標,找個安穩的工作,不要冒險,找個恰當的結婚對象,不要追求浪漫愛情,這是很多年輕人兢兢業業為父母實現的生活。
在“文革”中成長過來的一代父母,經歷了計劃經濟到市場經濟的巨大轉變,也經歷了世代觀念的更迭,他們中有一部分人無法清醒認知生兒育女的精神追求與養兒防老的經濟需求之間內在的不一致,倒是常常糾結困苦于付出與收獲的不平衡,卻沒有想到市場經濟大潮崛起時財富積累的方式和今天的80后賺錢的方式已然不同,總是糾纏于“老子賺錢養了個白眼狼”,總是以道德討伐的姿態處理代際觀念差異,最終,他們陷入怨天尤人的自憐和沖突激烈的代際關系中而不能自拔。豆瓣“父母皆禍害”小組是這種激烈沖突的集中表現。
今天的年輕人將會“老不起”嗎?
那么,回到錢理群議題,中國人將來怎么養老、代際關系如何變革,這一代人、下一代人,他們會老不起嗎?
如果按照錢理群的養老模式,恐怕的確是多數人“老不起”——除了“一人吃飽全家不餓”的單身漢。在生育率低的國家,人們早就意識到,如果不是母愛爆棚,如果不是不期待回報,生育可不是什么自利的劃算的經濟投資,而是一次愛的旅行。那些高度自我或具有工具理性的人,就漸漸選擇了不生育。今天的生育率日益降低,這是“養兒防老”這一經濟功能從生育行為中撤退之后,人類真實生育意愿的體現。也就是說,人類的繁衍沖動和愛的富余能力,并沒有我們此前設想的那么“人皆有之”,沒有做好為人父母準備的人,將不再勉為其難地跳入“養兒防老”陷阱。這不恰是好事嗎?這一現象正在為將來“被出生”的未來人自然篩選出真愛:沒有什么經濟回報,從投資角度而言極不劃算,還非要生,這不是真愛么?
至此,可以看出來,“孝道”作為一種道德規范,是在掩護“養兒防老”的經濟功能。而婚姻呢,則主要是服務于女性的生育職能——只不過,人類無限延長了生育職能的任期,成為女性的“終身職業”,并且以愛情的名義剝奪不會親自懷孕的男性的性愛自由??梢韵胍?,人類為經濟保障及繁衍后代付出了巨大的代價,包括犧牲自由。然而,被奪走的,終究會報復性增長,那些被犧牲掉的自由,最終以施恩的姿態向子女加倍索要精神補償(服從、順服曰孝順)或經濟回報——這也是代際關系緊張的另一個根源。
怎么化解這些問題呢?看上去短期內無解。中國已經進入老齡社會,在未來十年,還會進一步進入深度老齡社會,而中國未來的老年人卻面臨著未富先老的新問題。今天的這一批老年人,如錢理群還可能以房養老,但在未來二三十年,房子是否還養得起老,則是有疑問的。
所幸的是,今天的70、80后是否生孩子更視乎自己愛的能力而定奪,為養兒防老而生的人越來越少了。也就是說,今天的70、80后成為老年人之后,更有可能探索新型的養老模式,實現代際關系的深度變革,盡管那時可能是個超級老齡社會了。
所有想要老得有尊嚴的70后80后,也許今天就該開啟養老模式探索。究竟是專業化養老院好,還是社區自治互助養老好;究竟是密集都市養老便利,還是郊區養老舒適,都值得探討……總之,無論如何不要把自己的老年生活規劃與子女捆綁在一起,而是以個人為單位設計出一條個體化的養老路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