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計劃推進社會保障體系的保障層級,利用現代化的社會保障設計,尤其是在農村推廣貨幣化養老和失業保障設計,這些將是有助于農業現代化和新型城鎮化目標的關鍵舉措之一。
有關部委政策研究部門的多省調研發現,當前在現代化規模種植農業的經營土地流轉中,流轉地塊不相鄰的問題比較普遍。也就是說,雖然中央政策已經明確鼓勵扶持多種形式的現代農業經營主體,而且在農業金融服務上,經營權持有人也已經可以與承包權持有人分離、獨自進行經營權的抵押融資,但是要實現普遍相鄰地塊的規模化、現代化種植和農業經營仍然面臨一些障礙。對于那些仍然把承包地荒蕪但卻額外對經營者索價,或者把承包地仍然當作社保留存,荒蕪也不愿流轉的農戶而言,現行制度能夠采取的折衷辦法,就是把包含農村養老、失業和低保在內的社會保障徹底貨幣化,完成一個貨幣化的農村現代保障體系設計和改革,從而還原土地作為生產要素的本來面目,同時也讓農村和城鎮的二元社保體系一元化,變得可流動、可續接。
最近,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了《居住證暫行條例(草案)》,規定在全國范圍內建立居住證制度,用法治方式完善居住管理,保障持證人合法權益,是推進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推動農業現代化、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的重要舉措,也利于擴大內需。這一制度要更好的發揮作用,推進新型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就需要在農村的土地和社保制度安排層面,給予協調統籌的制度改革。從爭議比較多的農村土地集體所有權、家庭小農戶承包權和新經營主體經營權的去留和權責主張問題看,廣東模式的承包權“確權、確股、不確地”是毫無疑問的最好的方向。要把一個好的模式的推行成本降下來,若有一些其它相關條件的配套改革則會事半功倍。其中農村社保安排制度如果積極向全貨幣化推進的話,那么其他改革的阻力會大大下降,農業現代化、新型城鎮化,以及整體國民經濟跨越新常態而轉型升級,在“十三五”中的進程就會比較樂觀。
目前,仍然有太多分析低估了農業和農村的過剩勞動力。現在中國國民經濟中的農業產值占比大約10%,而農業勞動力占比超過30%,意味著傳統小農農業和現代工業、現代農業和現代服務業的勞動人口相比,勞均產值和勞動生產率的差距還十分之大,農村過剩勞動力仍然數量顯著,適齡勞動人口需要繼續向現代產業部門轉移,融入到新型城鎮化進程中。這一新型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的進程,有待農村社保體系在十三五的貨幣化、現代化改革協同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