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化網訊 隨著交通部《關于深化改革進一步推進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和《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專車新規”)的出爐,社會各界特別是學術圈對此展開了一場“天雷碰地火”的大討論。
談及專車新規是否真正做到了保護消費者的權益時,城市化委員會專家委員、中國信息經濟學會秘書長何霞指出,在專車問題上,首先要從消費者利益出發,滿足其多元化選擇的需要,保護他們的權益,不能僅從管理的角度出發制定政策。政府要保障消費者人身安全等權益,可以制定真正有效的針對網絡約車的監管措施,比如明確規定在何種經營模式下為乘客、駕駛員購買什么保險,要求司機進行培訓等。對于爭議比較大的政策,建議選擇試點進行一至兩年的試驗。
何霞曾多次在不同場合對專車問題發表看法,比如,日前在談到是否該“讓專車再飛一段時間”時,她表示,出租客運限制出臺后,必然會降低消費者出行的多元化需求滿足度。何霞認為,政府監管應達到兩個目標:一個是保護消費者利益,一個是促進產業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