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如期完成規劃建設任務,近日水利部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快小型水庫建設和除險加固有關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部署各地做好小型水庫建設和除險加固工作。
《通知》明確各級地方政府是小型水庫建設和除險加固項目實施責任主體,對項目實施和資金使用負總責,組織開展前期工作并負責項目審批,落實地方建設資金,嚴格執行現行建設程序,明確管護主體和經費,確保工程建設質量和長期良性運行。
《通知》要求各地切實落實責任制,充實勘測設計和審查審批人員力量,加快推進項目前期工作,確保列入《全國抗旱規劃實施方案(2014-2016年)》內的小型水庫建設項目前期工作在2015年底前全部完成。同時,加強前期工作質量管理,確保成果質量和深度滿足建設需求。
《通知》強調,各地要加快推進項目建設進度,結合本地條件,細化時間節點,倒排工期,進一步優化施工組織設計,加快推進項目建設進度,確保在2015年底前完成小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建設任務、在2016年底前完成《全國抗旱規劃實施方案(2014-2016年)》內的小型水庫建設任務。
《通知》要求各地加強項目質量與安全監管,認真落實項目法人責任制、招標投標制、建設監理制以及質量管理、安全管理和驗收管理等各項制度,督促項目法人、施工企業、監理單位、質量與安全監管部門按分工切實履行好各自職責,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
下一步,將繼續通過《全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項目投資計劃管理系統》(二期)進一步加強對各地小型水庫建設和除險加固進展情況的動態跟蹤,及時通報,并從本月起對進度嚴重滯后的身份提出懲罰、問責建議,通過月調度“一省一單”形式函送相關省級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