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9月8日訊 據發改委網站消息,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旅游局近日發布《關于開展景區門票價格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確,建立景區質量等級評定與門票價格水平懲戒聯動機制。對違規提高門票價格的A級景區,給予警告或降低、取消質量等級的處分;其他違規提高門票價格的景區,糾正違規行為后方可參加景區質量等級評定。
近期,部分景區違反價格政策規定,以各種形式變相提高門票價格,擾亂了旅游市場價格秩序;有的地方提高門票價格違反了國家相關定價規定或未依法履行規定程序,加重了旅游消費者負擔,引起社會關注和反映。
通知要求,開展門票價格專項整治工作。自2015年9月至2016年8月,在全國開展為期一年的景區門票價格專項整治工作。整治工作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價格、旅游主管部門負責,組織本轄區內市縣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共同開展。整治重點是經營者不執行價格政策,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等違法違規行為;政府有關部門制定門票價格中違反定價規則、程序規定的行為,以及門票價格虛高等問題。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旅游局將對部分影響較大的重點景區整治工作進行督導,約談經營者,要求其發揮表率作用,主動配合政府有關部門開展工作。專項整治期間,各地原則上不出臺新的上調景區門票價格方案。
通知明確,規范經營者價格行為。一是實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管理的景區,應嚴格執行價格政策,不得以任何名義、任何形式擅自提高或變相提高門票價格。對存在的下列問題,應立即糾正,并由價格主管部門依法予以處罰:不執行政府規定的價格水平或浮動幅度,擅自增設收費項目、提高門票價格;通過違規設置、強制銷售“園中園”門票、臨時門票、不同景區聯票等形式變相提高門票價格;除法律、行政法規明確規定以外,向消費者強制代收其他費用;未按規定對未成年人等特定群體落實價格減免優惠政策;存在價格欺詐等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違法違規行為。
二是實行市場調節價的景區,經營者自主制定門票價格應遵循公平、合法和誠實信用原則,綜合考慮運營成本、市場供求狀況等因素,合理確定價格水平。現行價格明顯偏高、社會反映強烈的,由價格主管部門開展成本調查,規范其價格行為,引導適當降價。
三是各類景區應嚴格執行明碼標價規定,保障消費者知情權、選擇權。未按規定實行明碼標價的,應立即糾正,并由價格主管部門依法予以處罰。
通知還明確,嚴格執行定價規則、程序。對實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管理的景區,各地價格主管部門要按照《價格法》、《旅游法》及國家有關政策要求,依法履行門票價格成本監審、聽證、信息公開等程序,充分考慮群眾承受能力,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景區門票價格調整頻率、幅度和出臺時間的規定。開展定價成本監審時,應扣除維持景區正常運營以外的其他開支,并主動公開成本監審結果。要通過依法舉行價格聽證等形式,認真聽取社會各方面意見,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對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應立即予以糾正。旅游主管部門要充分發揮行業監管作用,與價格主管部門協同做好相關工作。
一是糾正違規調價。景區門票價格上調間隔期不符合《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進一步做好當前游覽參觀點門票價格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規定的,應恢復至上調前的價格水平;景區門票價格上調幅度超過上述發改價格[2007]227號等文件規定的,應按規定重新核定、相應降低價格水平;制定或上調景區門票價格,未依法履行成本監審、信息公開等程序的,應在依法履行各項規定程序基礎上,審核現行價格水平的合理性,并做出相應調整。
二是降低不合理、虛高的價格水平。除法定稅費以及法律、行政法規明確規定外,將門票收入用于景區正常運營以外其他開支的,應在定價成本中扣除,并相應下調門票價格水平;現行門票收入超出景區正常運營需要的,應相應下調門票價格水平。
通知指出,加強市場監管。各地價格主管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對景區門票等價格政策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采取集中檢查、隨機抽查、暗訪等形式,及時發現、依法從嚴查處擅自提高門票價格、價外加價、不執行國家規定優惠政策,不按規定明碼標價、價格欺詐、串通漲價、哄抬價格,以及強制搭售商業保險或旅游產品等違法違規行為,對典型案件要予以公開曝光。發揮12358價格舉報系統作用,及時處理群眾反映的景區亂收費行為,對于實名舉報,做到“件件有回音”。對消費者反映集中的突出問題,要重點查處。
國慶等法定節假日期間,各級價格主管部門要進一步加大旅游市場巡查力度,對各類價格違法行為快速反應、即時立案、及時處理、迅速反饋,營造歡樂祥和的節日氛圍。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明確,建立景區質量等級評定與門票價格水平懲戒聯動機制。各級價格、旅游主管部門要加強監管合作,建立信息交流和懲戒聯動機制。旅游主管部門加強對景區旅游環境、設施條件的監督管理和規范,將門票價格政策執行情況及“全國旅游價格信得過景區”承諾作為景區質量等級評定和復核的考核指標。
對違規提高門票價格的A級景區,給予警告或降低、取消質量等級的處分;其他違規提高門票價格的景區,糾正違規行為后方可參加景區質量等級評定。已加入“全國旅游價格信得過景區”承諾名單的景區,應切實履行承諾條件,在承諾期內不提高門票價格。違背承諾條件,提高門票價格,旅游主管部門對其約談后拒不改正的,予以通報批評,從“全國旅游價格信得過景區”承諾名單中除名,并向社會公布。價格主管部門對發現和查處的存在嚴重違反門票價格政策行為的景區,要及時與旅游主管部門溝通情況。對旅游主管部門降低、取消質量等級的景區,要依法履行規定程序,重新核定,相應下調其門票價格。
通知要求,建立健全門票價格科學管理長效機制。景區門票價格直接涉及消費者切身利益,保持價格水平基本穩定有利于促進旅游消費,轉變旅游業發展方式。各地價格、旅游主管部門要切實轉變發展理念,充分調查研究,針對當前存在的突出問題,結合本地實際情況,研究制定進一步規范門票價格管理的政策措施,努力為人民群眾提供更多質優價廉的旅游服務產品。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旅游局將在及時總結各地經驗的基礎上,研究制定深化景區門票價格改革的意見。
此外,通知還要求,各省級價格、旅游主管部門接到本通知后,要立即進行部署,組織本轄區內各市縣有關部門對當地各類景區門票價格情況進行系統梳理,按要求落實好各項政策規定,及時向社會公布專項整治工作進展情況等信息,防止出現新一輪漲價風。專項整治工作結束后,要將整頓治理情況報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旅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