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住房城鄉建設部下發通知,明確了企業申請施工總承包特級資質,不再考核國家級工法、專利等指標;取消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企業可承擔單項合同額3000萬元以上建筑工程、特級資質企業限承擔施工單項合同額6000萬元以上建筑工程的限制。
依據相關通知內容,在企業承接工程方面,取消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企業可承擔單項合同額3000萬元以上建筑工程的限制;取消特級資質企業限承擔施工單項合同額6000萬元以上建筑工程的限制,取消特級資質企業限承擔施工單項合同額3000萬元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的限制。同時,將鋼結構工程專業承包一級資質承包工程范圍修改為“可承擔各類鋼結構工程的施工”。
通知明確,對已有資質的建筑業企業,資質換證調整為簡單換證,資質許可機關取消對企業資產、主要人員、技術裝備指標的考核。過渡期調整至2016年6月30日,2016年7月1日起,舊版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失效。勞務分包(腳手架作業分包和模板作業分包除外)企業資質暫不換證。
此舉旨在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進一步簡政放權,促進建筑業發展。按照通知,取消《施工總承包企業特級資質標準》中關于國家級工法、專利、國家級科技進步獎項、工程建設國家或行業標準等考核指標要求,對申請施工總承包特級資質的企業不再考核上述指標。業內人士評價認為,在當前經濟下行壓力加大的情況下,住房城鄉建設部對有關政策及時進行調整,行政審批程序進一步簡化,建筑市場進一步放開,為建筑業企業釋放政策紅利。